珠海政协委员建议:粤港澳合建横琴“自由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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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政协委员建议:粤港澳合建横琴“自由港”
2010年01月24日 2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珠海一月二十四日电 (冒韪 潘海)广东省珠海市政协委员曾志向会议建言:应该跳出珠海建横琴,把横琴放在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来规划发展方向,通过粤港澳深度合作,将横琴新区建设成先行先试的“自由港”。

  曾志在向珠海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分析了国务院对横琴新区的定位排序。他指出:首先是“粤港澳合作的示范区”,其次是“先行先试示范区”。这是横琴最主要的定位,直接体现国家发展战略,所以,横琴发展必须紧扣“港澳”和“先行先试”,而不能只建成珠海市的中央商务区或者珠海新城区。

  作为“粤港澳合作的示范区”,曾志认为,围绕港澳发展,不与港澳争利,应是横琴发展的准绳和红线。其中,与澳门合作,主要是作为澳门腹地,配套澳门博彩会展旅游,提高澳门服务业的空间和容量,提高澳门服务业的多元化发展水平,使澳门成为全球第一流的博彩会展旅游城市;与香港合作,则主要是将横琴作为香港服务业全面进军大陆的桥头堡和试验田。

  作为“先行先试示范区”,曾志提出两个概念:一是建设“自由港—保税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现代服务业、高等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即在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先行先试的领域,争当中央的改革试验田;二是改革土地流转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政府行政体制等地方政府事务,通过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创造出新的“特区经验”。

  “横琴必须彻底放开一线,收紧二线!”谈到横琴新区的边境管理制度时,曾志的观点更为鲜明。他认为:只有一线放得足够开,横琴才能成为一个“自由港”,而只有成为“自由港”,横琴才能不负使命,真正跳出珠海,成为具有全国意义的“粤港澳合作的示范区”和“先行先试示范区”,甚至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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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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