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强、彭长健、刘信勇、陈洪刚四个涉黑官员被提起公诉,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批重大涉黑案件已全部办结,打黑除恶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据了解,自去年6月深入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坚决果敢、严谨周密、准确指控”的工作要求,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76人,起诉78件782人。陈明亮、陈坤志、龚刚模、王天伦、岳村等30个涉黑团伙被依法批捕起诉。同时立案查办打黑除恶斗争中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87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
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天敏介绍,为了稳、准、狠打击黑恶犯罪,深挖保护伞,全市抽调公诉精英300多人组成20多个公诉专案组,以“白+黑”、“5+2”的工作模式投入到专项行动中,审查案卷1376册,准备法律文书和出庭预案970余万字。
在这个阶段中,市检察院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以及三个工作制度———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关于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质量的规定、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纪律工作的规定。
在办理涉黑案件中,全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定性,力争做到四个严格区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格区分一般案件与涉黑涉恶案件,严格区分打黑行动中发现的一般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格区分涉黑团伙中的组织、骨干成员与一般人员。(记者 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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