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将被依法关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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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将被依法关闭
2010年01月21日 16:34 来源:拉萨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20日),记者从(西藏)区安监局获悉:近日,区安监局将联合公安、消防、质检、交通等多部门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据了解,岁末年初历来是我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时段。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近日,我区将集中时间开展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矿山、民爆器材、电力、加油站、加气站、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合法生产、经营、运输,相关证照是否齐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交通运输旅客、交通运输工具“三品”检查及车站候车(机)室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市)、县、乡对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治理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针对冬季、节日期间特点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人员教育情况;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区安监局负责人介绍,全区各地(市)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整改督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又没有监控措施的重大隐患,依法坚决停产整顿,直至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坚决进行打击和取缔,并依法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关闭和取缔。(赵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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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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