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月20日电 题:渝高院院长钱锋接受中新网专访:重庆法院系统制度反腐渐入深水区
记者 杜远 王维博
近年来各地法院执行法官频频“落马”,最高人民法院亦在去年提出建立健全案件执行监督制约机制。重庆高院院长钱锋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重庆法院系统以执行领域为突破口的制度反腐的改革渐入深水区。
法院院长的“民意耳目”
二00八年初,钱锋当选重庆高院院长,重庆法院系统的一系列改革在此后逐一展开。“四个一律”是钱锋主政重庆法院系统后的第一个重大举措,这“四个一律”,涵盖的是四种不同程度的法院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四种处理。其中,情节较轻微的,法院工作人员“私自会见并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吃请、财物或参加其安排的娱乐活动的,一律调离审判岗位;“凡在评估、拍卖、变卖等财产处置中弄虚作假,串通中介机构压价抬价、封锁信息、造成流标使特定对象获利的,一律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规定则显示,法院执行环节中的司法拍卖此刻已经被“锁定”。
“我到重庆高院后,花了一年时间调研司法拍卖,二00九年四月重庆高院启动的司法拍卖改革正是基于之前的调研”,重庆高院院长钱锋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说。在钱锋的调研中,重庆法院的“院长邮箱”成为一个“直达上听”的重要渠道。二00八年七月,包括钱锋的电子邮箱在内的重庆三级法院“院长邮箱”开通并向社会公布,钱锋将其视为一个“不受时空阻隔、人为干扰”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并能使自己随时保持“耳聪目明”。
记者采访中在钱锋办公室的电脑中看到,其“院长邮箱”中的邮件已达三千余封。据了解,钱锋每天一早一晚查收邮件并予以回复、批转,在重庆高院“院长邮箱”来信中,案件当事人来信约占百分之七十四,律师来信占百分之三点五,法院干警来信占百分之七点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信占百分之二点五,实名来信达到了七成以上。“相对而言,我对个案的具体案情不会过分关注,但我会借助来信把握苗头性、趋势性的东西”,钱锋说。据重庆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会定期将“院长邮箱”中的内容进行归纳、梳理并上报,并以此为具体的改革措施提供参考。
制度反腐“组合拳”
“四个一律”、司法拍卖的“阳光改革”、执行权的分权制衡、“单方退出”机制,二00八年以来,重庆高院连续进行了多项改革。有分析认为,改革从法院的“高危领域”的执行环节切入,着眼于通过完善、建立制度遏制腐败、提高效率。
“根据我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的经验,执行领域最容易出问题。法院干部出事百分之八、九十出在执行领域,而执行法官出事又有百分之八、九十出在拍卖上,因而改革也先从拍卖这个核心领域开始”,钱锋说。二00九年六月,重庆高院原副院长张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当时坊间即传二人出事与几年前的一宗土地拍卖有关,此后得以证实。
“重庆高院的司法拍卖改革并非因为张、乌二人‘落马’引发,但张、乌二人‘落马’却使重庆司法拍卖改革受到外界高度关注”,钱锋说。重庆全市司法拍卖于二00九年四月就全部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实行电子竞价公开拍卖,并引入司法拍卖机构准入、考核、淘汰机制等。此举开全国先河,被外界称作重庆司法拍卖“阳光改革”。此项改革后,重庆拍卖总成功率从改革前的不到百分之十上升到约百分之七十六,拍卖资产增值率达百分之十点二。
在司法拍卖改革之后,重庆法院系统开始对法院执行环节动“大手术”。二00九年二月,最高法院就提出建立健全案件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在最高法院的思路中,“科学合理地分解、分化”执行权,“并使各项权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逐步扩大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执行活动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等权利”等内容在重庆法院系统的改革中得以实践。
二00九年十月,重庆市高院在全国首创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的执行监督管理机制,法院执行权分离为执行启动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分别确定由不同部门组织行使,分权制衡。执行权力彻底打破“一庭独揽”,同一执行法官不再“包案到底”。
“原来的法院执行局权力过于集中,执行局‘一把手’集中行使所有执行权,执行局甚至可以追加、变更判决书的内容”,钱锋说,“执行权改革前,是当事人围着执行局法官转,请法官吃喝玩乐。而分权改革后,执行局的法官则变得很‘清闲’”。
与执行权分权改革配套的还有当年十一月开通的重庆法院执行案件查询网和运行有期的“院长信箱”,当事人一方面可以掌握案件流程进度,另一方面可以直接向各级法院院长反映情况。
据钱锋透露,目前重庆法院系统已出台的制度并不是全部内容,还有些新的内容也正在抓紧制定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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