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开发商以身试法?还是监管者失察失职?
——对话深圳“海上皇宫”事件核心当事人
5年前就被定为违法建筑,两年前被贴了封条,两次立案,多次申请强制执行,至今仍岿然屹立完好无损,而且从一个普通渔排迅速“成长”为一座奢豪的海上私人庄园。这是发生在深圳市南澳东山湾海域上的现代版“拍案惊奇”,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围绕“海上皇宫”的各种悬疑,“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追踪采访了“海上皇宫”的主人、时尚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奎章和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大队长戴玉茹。
是先行先试的“新探索”,还是以身试法的“违章建筑”?
记者:“海上皇宫”到底是不是违章建筑?
郭奎章:当然不是,只是手续不全。外边人叫它“海上皇宫”,我们自己叫它“天使岛”,我这是对于海洋资源利用的新探索。你想想看,如果是彻底的违章建筑,海监、渔政部门在附近码头都设有执勤点,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是不可能建起来的,建起来也早就被拆除了。
主要是因为“海上皇宫”是一个新事物,其性质究竟是“船”还是“房屋”,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定论。我们一直想为“海上皇宫”办理相关手续,过去几年中多次向海监部门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但海监部门对“海上皇宫”的定性表示为难,该为“海上皇宫”办什么样的证,使用多少年,怎么收费,找不到相关法律依据,难以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因此,“海上皇宫”并非违法建筑,只是手续还没有办下来。
戴玉茹: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5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
任何人要使用海域,都必须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郭奎章建立“海上皇宫”时海域管理法已开始实施,应该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再开工建设,明知道自己没有证,还继续开工建设,就是公然违法。
由于“海上皇宫”于法无据,海监部门发现其扩建后,曾于2005年两次向其下发《责令停止海洋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海上皇宫”并未停止其建设行为。
是休闲旅游项目,还是豪华私人会所?
记者:如何看待“海上皇宫”的性质?有人说“海上皇宫”是将公共海域据为私有,你怎么看这种说法?
郭奎章:从性质上说,“海上皇宫”是高端旅游业的一个新探索,相对于传统的养殖业,这种商业模式收益显然要高很多,从2009年开始我们积极以高端海上休闲运动的名义向政府申请海域使用权,在国内是第一家。目前天津、海南等地一些城市的领导都来“海上皇宫”考察过,希望将这种休闲模式复制到他们那里,有的还把图纸拷贝走了。
这种模式是新探索,有一个摸索的时间,比如抗台风、抗腐蚀都需要时间验证,希望以后能够商业化。如果最后证明这是可行的,我们公司将在国内其他地方复制这种模式,搞商业化的海上休闲旅游。因此现在“海上皇宫”还不对外开放。
从效果来看,目前“海上皇宫”确实带动了周边社区的经济发展。2003年“海上皇宫”建设之初,当地老百姓都是以养殖为主,由于项目的带动,现在有40%的渔民开始搞旅游,每到周末,都会有很多车从其他地方赶来,也是冲着“海上皇宫”的名气。
戴玉茹:“海上皇宫”就是郭老板搞的私人会所,平时举行各种聚会,主要招待一些私人老板。但绝不是什么高端旅游业,他们又不搞经营活动,上面工作的就是10多个管理人员,还都不是本地人,谈不上什么旅游产业,更说不上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了。
记者:有人猜测,“海上皇宫”会不会是又一座隐藏黄赌毒的“红楼”?
戴玉茹:应该不会。因为我们执法的时候,把“海上皇宫”的每个房间都看过了,应该没有黄赌毒的事情。如果有的话,我们肯定会发现,因为我们在附近有值勤点,人员进出都看得到。至于有没有政府官员上去,我们就不知道了,因为如果有的话,我们也不认识。
郭奎章:首先我是一个合法的商人。很多人都来过“海上皇宫”,都是些社会名流。有游艇会的、法拉利和劳斯莱斯车友会的、深圳总裁俱乐部的,文艺圈的也很多。还有很多地方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的招商活动也在上面办,所有的活动我们都不收费。
存不存在官商勾结、执法不力的情况?
记者:有媒体报道,“海上皇宫”的建设过程中有官员为其充当保护伞,还有人认为是海监、渔政等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力的情况,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郭奎章:我对这种说法表示愤慨。去年的时候,我们开始向省市区海洋部门上报材料,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他们派了调查组来调研,认为这是可行的,是个大胆的探索,发展高端旅游业可以先行先试,这样的领导很高明,其他省市海洋部门也来考察过。有的海洋部门还在这里召开过海洋经济的研讨会。这怎么是官商勾结?
戴玉茹:“海上皇宫”5年前就被定为违法建筑,2年前被贴了封条,两次立案,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我们从最开始就介入了,前前后后去“海上皇宫”执法有二三十次,我可以说,愿意接受任何媒体和任何人的监督。我个人和这个老板平时没有见过面,我们这些人和“海上皇宫”也沾不上边。
记者:那为什么还是拆不掉这个违章建筑呢?你们有没有试图阻止他们建设呢?是不是有人打了招呼,或者是有人涉嫌腐败?
戴玉茹:2009年3月,我们曾经阻止“海上皇宫”扩建维修,当场查扣并拖走“海上皇宫”的3个大木排,后来上面有领导发话说,要保持现场。所以就把木排还给“海上皇宫”。至于有没有人有问题,我不好说……
“海上皇宫”的命运:是补办手续还是强制拆除?
记者:未来“海上皇宫”会不会拆掉?
郭奎章:“海上皇宫”出生的时候没有办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因为那时东山湾的所有渔排都没有办证。后来别的渔排办了证,就说我们非法,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应该让我们办手续“转正”,而不是让我们消失。
据我了解,现在附近还有很多渔排在从事餐饮项目,也没有拿到证。你要是说“海上皇宫”非法,那么广东海域大部分海上餐饮项目都违法,不能说小的合法,大的就不合法,也不能说丑的合法,美的就违法。
事实上,我们从来也没有收到任何执法部门要求拆除的通知。我们收到的都是迁移罚款,包括目前海监渔政部门向龙岗区提起的强制执行,原因是“海上皇宫”曾经为了躲避台风,从东山湾海域中央迁移到现在的位置,侵占了原先的航道,所以执法部门开出了70多万元的罚款。如果是违章建筑的话,这么大的建筑,怎么会只罚款70万元了事?因此未来肯定不会拆。
戴玉茹:2007年深圳市海洋功能规划出台以前,东山湾的渔民们已经在这里养鱼为生,那时候没有给他们发证,但登记了编号。2007年深圳市海洋功能规划将东山湾规划为养殖区,海洋部门为东山湾的渔民发放了110张养殖证或垂钓证,持证的渔民可以合法使用海域建渔排。没有证件的渔排都是非法的。
“海上皇宫”并非从事养殖,不可能获得养殖证而变得合法化。2007年之后,海洋部门没有再发过新的养殖证、没有批准过建立新的渔排。修建“海上皇宫”的性质就是擅自占用海域,这是违法的问题,不是补办手续这么简单。
我们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海上皇宫”既要处以罚款,更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海洋原貌。至于是拆除还是将其拖离现在的位置,这只是处理方式的问题。 新华网深圳1月18日电(记者刘大江、彭勇、蔡国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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