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律师门
2009年12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证实,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0年1月8日李庄案一审宣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此案披露后,一直在媒体和网络中存在巨大争议。
依法治国,疑义相与析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汪冬莲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在重庆打黑案进入收官阶段的时候,由于李庄的“律师造假门”,此前一直占领民意制高点的重庆打黑除恶行动,出现了诸多不同的声音,有些声音还异常尖锐。从管辖权异议到律师“眨眼”也成犯罪嫌疑,再到警方所称的抓捕李庄所依据的证人证言及证据链的前后说法不一致,包括李庄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所声称的,公诉人的法律审判已经输光,想进行道德审判,所有这些,都挡不住重庆司法系统用不到一个月的“重庆速度”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被告人李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在演绎了“挑灯夜审”(一审庭审从头天上午9点10分开庭,至第二天凌晨1点多结束,马不停蹄地连续奋战了16个小时)的司法程序后,律师李庄先于他的当事人、重庆“黑老大”龚刚模获刑。
李庄案会不会成为重庆打黑行动的一个民意拐点?它将世人关注的焦点从重庆打黑除恶的得民心之举,转到了李庄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律师行使权利能否得到公权力的尊重。李庄案一审过程中所显露出来的瑕疵与漏洞也受到越来越广泛而深入的关注,舆论普遍认为该案的影响早已超出了案件本身,成为律师辩护权与警察权和政府公权冲突的经典案例,也或因其巨大的争议性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标志性事件。
特邀嘉宾牧沐(凯迪网络总编辑)
“重庆打黑”被网民谓之为“打黑风暴”,曾获互联网社区上几乎一致叫好的正面评价和媒体舆论的默契配合,一级政府的行为被网络民意簇拥并被舆论追捧,可以“空前”与“罕见”来形容。呈井喷形态的信息量清晰表明网络大众对黑社会的痛恨,对政府果断的打黑作为的肯定和赞许。
其后打黑风暴以“从重从快”的形态推进,随着黎强受审过程中的辩护律师、法学家赵长青的现身成为聚焦点并因此触发不同的声音,主要是有网友提出所谓“打黑运动化”的质疑,引发网上热议,但挺渝网民仍为主流。
而形成网络舆论两派的对掐始于“李庄案”,高潮是以媒体披露重庆惊爆“律师造假门”引发的,其发帖数量迅速增加,向质疑李庄被捕的程序正义引申。至此为止,应该说观点对立双方的讨论虽然激烈,却也不失为理性。此后,有不少帖子曝出“李庄捞人”或与之相关的揭内幕性质的信息,并未平息质疑声浪,反而凭添“转移焦点、转移公众视线”的批评。争执焦点集中有网友提醒“支持打黑、反对黑打”上,“挺渝派”观点认为打黑是大局,是民意主流、其社会意义深远,不容杂音干扰;其对立面也不一定都属于“挺李派”,正如微博客上的网友贴而言:“别搞错了,我不同情律师李庄,我说的是李庄案,是说司法制度的表现。”这一派坚持:打黑无可非议,但打黑不能违背程序正义,支持李庄案中的律师合法权利。
在重庆打黑风暴中的舆论交锋中,个人认为最意味深长的莫过于:当地政府在推动打黑的过程中,认识到了舆论引导和舆论保护的重要性。从打黑开始到纵深阶段对舆论的应对,其对时效注重和信息反馈姿态都是得法的。但当舆论形势大好时对质疑声音似乎过于敏感,司法部门对专业领域里疑问的回应未能抓住重点,有相当粗糙草率之处。须知舆论利器是一把双刃剑,尤须警惕过犹不及,使用得当与否决定引导成败。这里所指的还包括,当地媒体在此过程中反应快捷,配合积极,但也对某些质疑与批评反应过当,操之过急。须知全国乃至全球各类媒体形形色色,评论界高手如云,也不乏吹毛求疵的见缝插针,在这么一场万众瞩目的典型事件中,即便掌握了足够的一手情资,也忌讳那类居高临下的“政治正确”身段,媒体强势的客观体现不在信息量上,而在于表现手段的客观,有中立立场的行业秉持。媒体保驾护航的核心价值是依靠事实说话、能凸显还原真相的能力。应该说,当地媒体的表现在后半场对重庆打黑是起了减分作用的,值得省思。
还要特别肯定的是,重庆当局在“打黑风暴”的舆论交锋中,未采取那类针对全国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联动封杀方式,大体上保持了对此事件媒体发布正反信息的对称与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庆当局做出的这个表率也算加分之举。
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豪车事件
2009年11月,《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图)》一贴引发了广大网友的追逐,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女检察长刘丽洁被爆“用公款购置价值百万余元的豪华汽车供自己使用”。其后,阿荣旗相关部门回应“豪车”仅为“借用”,此事为非法上访者的“网络诽谤”,在网民中引发不满,其后当地检察院“豪华办公楼”等问题相继曝光,12月20日,呼伦贝尔市委、监察局、检察院对该问题联合作出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也向有关部门提出引咎辞职。
开启“网络举报”的信心之门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单学刚
2009年岁末,6万人小县城的女检察长开百万豪车的照片在网上被曝光。内蒙古阿荣旗检察院原女检察长刘丽洁“豪车”事件,虽因刘丽洁的黯然辞职而告一段落,然而,当地在事件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初始阶段的不恰当应对,使得这一事件给当地政权机关带来的公信力损失远远没有得到弥补,其留给人们的反思是长时间和深刻的。
面对网络曝光,在“有图有真相”的背景下,阿荣旗相关部门一开始的反应却是“豪车”仅为“借用”,此事为非法上访者的“网络诽谤”,这个态度显然与网民的期待相去甚远,于是,事件持续升温,网民一面是持续不断予以关注,一面还动用各种手段挖掘进一步的相关“线索”,除了“官商勾结”的疑问外,阿荣旗检察院兴建豪华办公楼、刘检察长在上海拥有房产、家中巨额财产曾失窃……诸多新“线索”不断出现,虽说是真真假假,让人难以辨别,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使得当地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更加受损。同样在2009年第四季度,新疆兵团“最牛团长太太”事件就与阿荣旗豪车事件形成鲜明对比。同是发生在中西部地区,同是官员的不当举动被地网络曝光,同是在网上引发强烈反响,不同的是,在事情发生后,新疆兵团迅速开展调查,克服特殊时期网络不畅的困难,积极与网络社区联络,取得网民信任。
不同的思路也自然导致了不同的结局。新疆兵团不护短,几天之内就把失范官员果断免职,而刘丽洁却在距事件曝光已长达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辞职”,一面是网民的高度评价,一面是网民的持续质疑,孰是孰非,一目了然。在大众麦克风时代,对网络突发热点的第一应对至关重要,这不仅考量着地方当政者对网络舆论的驾驭能力,更考量着地方当政者的综合执政能力。
诚然,网民群体的特点决定了网上容易使部分失实、非理性和过于主观的声音占据主导地位,但是从根本上讲,网络监督的兴起还是落实群众监督权的直接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重视网络监督,敬畏网络监督,真诚地回应网络监督的观念已经越来越为地方党政机关接受。我们希望的是看到越来越多的周久耕案、林嘉祥案等网络监督的经典案例,而不是王帅、吴保全等被控“诽谤”的无奈。
特邀嘉宾卢新宁(人民日报评论部主任)
相对于一些更加激越的公共事件,豪车事件看似平淡无奇,但却同样蕴藏足以构成沸腾舆论的主题词:国家级贫困县与女检察长的豪车,权力与金钱,官与商,自然也就难逃“官商勾结”的合理想象和“权钱交易”舆论漩涡。
值得致敬的是,网友在一波三折的事件进程中再次显现自己在反贪反腐斗争中的力度和速度。从曝出坐豪车的照片到查出建豪华办公楼、买超标车的实情,再到揭出上海豪宅的传闻,“网络断案”的迅猛推进路径让人忆及当年的“周老虎”。
相对于网友的逐渐成熟,地方政府处置危机的手段依然薄弱。既没能从诸多同类事件的经验教训中汲取智慧及时调查、果断处理,又没能与网友势如破竹的追问调查良性互动同进同退,先步步为营后节节败退,导致处处被动。结果虽以两个“警告”和刘丽洁的“请辞”,强掩上了“豪车门”,但这样的处置依然难以服众。调查不能止于请辞,责任更不能随着“官帽”的脱掉而一起被脱掉,那扇虚掩的“豪车门”,成了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又一道裂痕。
“豪车事件”尚有更值深思之处。网友的举报一度被当地检察院断为“故意诽谤”。这种令人惊惧的定性在2009年若干“网络举报”事件中暗流涌动,俨然一些地方抵抗监督的利器。在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反腐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的今天,在我们的社会日益强调保障公民表达权监督权的今天,武断粗暴地以“造谣”“诽谤”的恶名定性“网络举报”,无疑既缺乏法律意识,又违逆时代潮流。从这个角度看,在新年到来之际“豪车事件”的最后解决,一定程度上关上了“因言获罪”的恐惧之门,开启了“网络举报”的信心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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