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贵州关岭发生派出所副所长连续击毙两名村民事件,其后年财政收入不足20万的当地政府与死者家属签署70万元的补偿协议。而且案情仍存在着多个疑点,有目击者称张磊顶着死者头部开枪,同时质疑没有必要枪枪致命。(1月17日《武汉晚报》)
发生在贵州的这起“击毙”事件,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官方的版本是,“两名男子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被子弹击中死亡。”新闻报道陈述的民间“版本”是:在完全没有必要开枪的情况下,派出所副所长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将两人射杀。
警察滥用开枪权力杀人可怕吗?当然可怕。眼下事件调查还在进行,我们不便给出定论。但不难预测,如果这起事件民间“版本”属实,后继讨论必将持续进行并产生深远影响。
在去年年底,河南夏邑警方发生的当场击毙持砖歹徒的新闻,已经引起过社会舆论的关注。夏邑警方当时之所以会选择“当场击毙”,是因为负隅顽抗的歹徒“扬言要杀光全村的人”,并将夏邑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队长砸昏迷,两名民警和一名群众砸伤。而对贵州关岭县的两名村民呢?即便是他们暴力袭警,他们袭警的工具为何一直没有被提及?现场的照片为何看不到?而警察们为何完全丧失了试图制服他们的耐心?即便是不得已选择开枪,为什么非要“枪枪致命”,而不是选择“击而不毙”,将他们制服呢?
更何况,如果警察开枪是合法的,被击毙的就应该是涉嫌犯罪的暴徒;合法地击毙袭警抢枪的暴徒,政府为什么要补偿呢?当地政府未必没有考虑“师出无名”的问题,但仍急于支付巨额补偿,一种可能,是政府对真相其实已经心知肚明;另一种可能,补偿夹带了关键条件。
种种事实,为公众质疑事件真相的官方“版本”提供了空间。相比警察滥用开枪权力杀人的可怕,偏听偏信、涉嫌包庇的“真相不明”,对政府公信力的戕害,无疑更为巨大、更难以修复。可以想见,在上级部门彻查的同时,由公众“相对剥夺感”造成的逼仄,以及对一些职能部门“自说自话”的不信任,必将进一步被固化。而一旦证明民间“版本”所言非虚,人们对公权力的信任,将会陷入进一步的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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