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郑州市华信路桥、三门峡四方卓成等4家企业及其法人因在承揽工程时行贿和造假被列入“黑名单”,至少1年内不得在河南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据介绍,这4家企业有两家是因为希望在验收、结算等方面得到“帮助”和“照顾”,给工程发包部门单位领导送现金和购物券进行贿赂,企业及其负责人因此都被列入“黑名单”,并规定1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省交通建设。
而另外两家企业是在参与连霍高速公路服务区旧楼改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提供了虚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两家企业为此信用评价等级都被直接降为D级也进入“黑名单”,并且1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据了解,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河南很早就开始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信用档案,对这些人员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招投标、施工、工程验收等工作进行专门的信用档案建立和管理,对其违规行为予以披露,企业或个人一旦上了“黑名单”,将受到资质降级、禁止进入行业等严厉惩处。不仅如此,企业上了外省公路建设市场“黑名单”,在河南同样不得承揽工程。(李承锦 肖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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