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昆明各级检察机构查处职务犯罪206人(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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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昆明各级检察机构查处职务犯罪206人(2)
2010年01月17日 14:03 来源:云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纠正 刑事判决、裁定改判6件

  受理刑事立案监督线索103件,审查后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9件,撤案4件;对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0件,适时介入重大案件侦查活动848,追加逮捕10人,追加起诉13人。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7件,同比上升117.6%,现已改判6件。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上,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525件,立案审查24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36件,同比上升157%,现已改判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7件,涉案金额474万元;办理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案件87件。

  问责2名领导干部

  晋宁县看守所“躲猫猫”事件发生后,认真调查事件真相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涉嫌玩忽职守的看守所工作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对监督不力的检查人员予以处理。

  落实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发出羁押期满提示函431份,纠正超期羁押2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16178件案件进行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553人,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72人。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监管场所工作人员5名,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4件。

  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3名检察人员给予检察纪律处分,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法院

  探索便民利民巡回审判举措

  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保持对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严打重惩的高压态势,继续深入开展“严打” 整治斗争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毒品犯罪、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推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行政审判要把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作为重点。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行政审判司法建议“白皮书”制度,推动构建化解行政争议的互动联动机制。

  加强审判公开机制创新,通过发布新闻、法院信息查询、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设立开放日等措施,实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探索便民利民巡回审判新举措,方便群众立案和诉讼。

  -代表、委员讨论

  法院应成立劳动争议仲裁法庭

  昆明市人大代表、昆明卷烟厂党委书记杨校平:法院应当成立劳动争议仲裁法庭。虽然在法院的工作报告中表示希望劳动争议能首先通过工会调解或者仲裁来解决。但事实上,大部分人对劳动仲裁都不服,最后还是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昆明市人大代表、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光华: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法庭我也是觉得特别有必要。在发达国家,例如新加坡,劳动仲裁法庭比民事法庭还大。劳动争议案件由工会进行调解,难度太大,因为毕竟工会在企业当中的权利有限,甚至可以说是名存实亡。依靠劳动仲裁,但是根据自己的调查,75%的劳动争议主体都不服仲裁。在我国,劳动争议诉讼是设在民庭里,民庭的法官对民事烂熟于心,但是劳动法律法规是个专门的体系,在专业队伍中,很多人对待这类案件的水平还亟待提高。结果就是经常判决下来双方都不服。

  -专家解读

  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环保法庭相关负责人袁学红:我省有九大高原湖泊,滇池、阳宗海污染严重,环保的压力非常大。在这里设立一个专门的环境保护审判庭,是为昆明的环保治污工程营造司法环境。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件真正意义上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到我们这里。今后环保法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从受理、审判、到执行,要在昆明中院形成一套成熟的程序,但需要有案件。

  检察院

  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大局意识,强化自身监督。

  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破坏资源环境犯罪。继续推行量刑建议、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落实依法从宽的刑事司法政策,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案件,参与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专项治理。

  筹备成立昆明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市检察院的排除机构,换门履行检查职责,全面加强对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

  建立诉讼当事人不服强制性侦查措施,提请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健全审查批捕工作中听取申辩和律师意见制度;建立检察机关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代表、委员讨论

  建议加强对监狱的督促检查

  昆明市人大代表李凤英:检察院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方面,做到了宽严相济,建议加强对监狱的督促检查,对重判、轻判服刑人员加大检查力度,不让有人钻空子,不让百姓产生对司法的不信任;同时,建议加强对执法人员责任感和执法水平的培训,要把平凡的本职工作做得零差错。

  -专家解读

  法治需公开公正的程序予以保障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巍:“躲猫猫”事件进入“两院”工作报告,检察机关注重回应舆论关注的热点案件,及时依法将热点案件中所涉及的渎职行为查处情况向人大、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说明检察机关能够正确处理舆论、媒体、监督、司法之间的互动关系。

  “躲猫猫”案件成为一个重大的舆论事件,一方面体现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人民希望获取公共事件中真实的信息,这种真实性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来保障。另一方面,“躲猫猫”事件发生后,也暴露了我国监所管理制度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最后,“躲猫猫”事件也折射出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性,依法治国既要求公民遵守法律,更为重要的是要求国家、政府、司法机关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

  “躲猫猫”事件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法治需要一系列公开、公正的程序予以保障,程序的公开、过程的透明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基础,也是约束、监督执法部门的重要方式,更是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记者 韩海阔 曹红蕾 汪艳霞 吴晓琛 李海玲 薛永壁 吴珊 谢莹)(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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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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