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月15日电(银雪 杜远)重庆陈坤志等18人涉黑团伙案15日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坤志被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等7项罪名。至此,重庆警方此前公布的当地14个主要“黑恶团伙”陆续审理,重庆“打黑大审判”逐渐接近尾声。
检方指控,2004年以来,陈坤志以重庆万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重庆立信投资有限公司等高利放贷公司、重庆国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公司)为依托拉拢、纠集叶正敏、杨云、江啸风等人,在重庆房地产行业长期进行有组织地发放高利贷的违法犯罪活动。在短短5年多的时间里,该团伙违反国家规定,发放高利贷4.8亿余元,非法获利1.2亿余元。
该团伙在陈坤志的组织指挥下,其成员按提供、拆借放贷资金、联系放贷业务、经办放贷、帮助签订放贷合同、为放贷过账等环节分工协作。同时,该团伙依靠暴力手段从开设赌场、非法放贷中逐渐聚集资金不断壮大,逐步形成了以陈坤志为组织、领导者,以叶正敏、杨云等7人为积极参加者,以李虹、戴克伟等8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知,陈坤志组织资金雄厚,与其他涉黑团伙也有密切联系。检方指控,除本案成员外,重庆另一涉黑组织的领导者龚刚模也长期与陈坤志联手放贷,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去年3月,陈坤志还向另一涉黑团伙组织、领导者邓宇平发放高利贷1000万元。
2009年重庆警方曾公布当地14个涉黑团伙的名录,其中杨天庆、李义、谢才萍、黎强、龚刚模、王天伦、陈明亮等涉黑案已相继开庭审理,目前上述案件中已有多个一审或二审宣判。上述案件陆续审结后,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及多个“保护伞”的案件将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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