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年底,广州市“瘦身”完成“大部制”改革后,近日黄埔、番禺两个区有所响应,分别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记者发现,两区新组建和调整机构基本与广州市“大部制”改革措施对接。
黄埔:整合成立七大部门
黄埔区在全市6个中心城区中是唯一实行党政联动改革的一个区,区委办公室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进行“大城管”、“大文化”、“大建设”、“大水务”、“大园林”和“统一科技与信息化”、“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7大方面的改革,更好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据介绍,黄埔区这次改革涉及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共22个。组建后的“大城管”和“大水务”担子最重。
值得关注的是,黄埔区在机构改革中,还将新组建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体育局、区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原市垂直管理调整为区政府管理,将市城市规划局黄埔区分局更名为市规划局黄埔分局,由市规划局和区双重管理调整为由市规划局垂直管理。
大城管
整合原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区爱卫办、区建设市政局的有关职责,组建区城市管理局,涵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和整治、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定和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职责。
大文化
整合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旅游局的职责,组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区旅游局、区版权局牌子),涵盖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著作权与旅游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大建设
整合原区建设和市政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的有关职责,组建区建设局,涵盖城区建设、公路建设、市政、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方面职责。
大水务
整合原区建设和市政局与区农林水利局有关涉水职责,组建区水务局。此后凡是涉水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深化水务体制改革,提高对全区涉水工作的综合统筹能力和管理效率。
大园林
整合原区农林水利局、区园林绿化办的有关职责,组建区农业和园林局(加挂区畜牧兽医局牌子),涵盖林业、城区园林绿化、公园管理与农业、兽医管理等方面职责。
统一科技和信息化
整合原区科学技术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信息化管理办的有关职责,组建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涵盖科技、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职责。
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原区人事局承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以及军转干部安置与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将区人事局承担的合同人员招聘与管理职责、随军家属安置、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等职责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番禺:
28个部门减至24个
近日,番禺区也传出消息,该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作出全面部署,改革后,区政府设的工作部门由原来的28个精简到24个,派出机构2个,行政执法机构1个;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2个。
本次改革将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几个部门实行大部门体制。新设立的大部制部门将执行“三定”(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规定,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进一步调整组织结构,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番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华要求各级各部门着力创新城区管理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原则推动城区管理重心下移和事权下放,率先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
区长、区编委主任、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楼旭逵则强调,要突出理顺职责关系,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的要求,将相同和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若确需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担的,则要明确分工,确定牵头部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原则上是“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凡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设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不单独设立实体性办事机构,也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 吴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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