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石家庄一月九日电 河北省政府九日通报了二00八年蔚县李家洼煤矿瞒报事故查处情况。这起造成三十四人死亡的恶意瞒报责任事故,最终导致六十六人受处,其中已有四十八名事故责任人被追刑责。
通报说,蔚县原县委书记李宏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原县长祁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原副县长王凤忠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另有多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00八年七月十四日,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为逃避法律制裁恶意瞒报,秘密安排人员转移遇难者遗体至外地处理,与遇难者家属私下进行高额赔偿,拆毁设备,破坏现场,销毁技术资料和各类账目。
蔚县南留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瞒报事故,收买记者封锁消息,组织所谓的核查组搞假核查,做假笔录、写假材料用以欺骗上级,同时安排人员蓄意误导账目核查,贿赂核查人员。
经中国国务院调查组调查核实,认定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恶意瞒报的责任事故,事故造成三十四人死亡、一人失踪。
通报显示,目前,已有四十八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公职人员二十四人,包括处级七名、科级以下十七名。此外,河北省还对张家口市、蔚县十八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蔚县县委原宣传部部长、副部长、新闻科副科长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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