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听证会的问题不在“作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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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听证会的问题不在“作秀”
2010年01月08日 14:56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段时间,北京、上海等城市相继召开调整水价的听证会,而1月7日,国家发改委就目前有关听证会的各方议论做出了正面回应,并质疑了“作秀”说,“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真想作秀,岂会让‘蹩脚’的‘演员’来砸‘牌子’?”(1月7日《工人日报》)

  本着善意的理解,我希望目前的各听证会确实用意良苦,并非为了“作秀”。但是,听证会的最大问题,恐怕还不是“作秀”。

  我们知道,一种收费,如果是关起门来定价,价格政策的执行就会遇到极大阻力;而如果是经过公共论证的话,阻力也许会减少许多,但也不一定令人信服。我想重复一个被人反复提到的问题:现在的各种听证会,是听证耶?还是论证耶?这是比“作秀”问题更值得回应的。

  我国目前的听证有几类,而所见最多的,也是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当然还是价格听证。大凡需要听证的价格决策,多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类别,而其中尤以资源性收费更为人关注,如水、电收费等等。

  市场经济时代,产品价格多由市场机制决定,但公共产品多不在此列,后者需要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也需由其来拟定收费标准。公共产品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就能自觉承受其价格。供、需矛盾决定着人们对价格的承受能力,但公共产品的供、需是市场难以起作用的,因而需要公共决策以及引入公共讨论的形式,使其价格获得市场意义之外的合法性。听证会的目的正在于此。

  事实上,如果听证会做到位了,价格决策就会令人信服,决策具备合法性,具备执行力。听证会后,你可能仍然认为价格过高,但这个价格是经过你同意了的,你至少是同意达成妥协了。

  但是,由于目前的价格听证会多由听证对象的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出面组织,就使得谈判机制预先失去了效力。鉴于政府部门与收费单位的利益关系,目前的听证会事实上没有一个中立的裁判。程序公开、决策固然透明,但是基于论证会意义上的公开、透明。论证不同于讨论的地方在于,后者需要各方利益、意见博弈并达成妥协,而前者可以确保一方利益在先,让所有的讨论以此为前提。简言之,讨论是妥协的过程,论证是说服的过程。

  一个实质上的论证会,虽然同样可以做到透明、公开,但这些仍然是主办方提供的透明、公开,因为如果没有利益对等博弈,各方的信息就难以被充分挖掘,只能依靠某一方来提供,它无论提供多少,你都未必相信是最充分的信息,你仍然是等待着被说服。

  就以产品成本来说,早有不少论证曾就“价格的内部消化”来提问,这种提问之所以点到要害,是因为不少公共产品被出具的成本虽然客观,但没有激励机制使产品成本自行缩减,因而冗余成本很容易转嫁给消费者。除了严格的听证会,价格博弈在哪?难道消费者可以对公共产品也用脚投票不成?

  谨防听证会变成论证会,应是比“作秀”问题更值得担忧的。如果是变成了论证会,即便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表态,“价格听证会不仅要继续开,还要开得更好、更公开、更透明”,那也是意义不大的。肖畅(武汉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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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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