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许多地方的听证会都曝出稀罕事情。比如济南24名听证代表,有处长、教授、高工,却没有下岗工人、特困人员;哈尔滨唯一反对涨价的代表,扔了一个水瓶才得到发言机会;还有福州7名消费者代表,打死也不愿意公开身份……这一切,被民众愤慨地称为“听证作秀”。的确,当一个原本设定为民主机制的程序变异为涨价合法化的工具时,你发觉自己不仅被人耍了,还帮助了耍你的人。
但没想到,人们的质疑与抗议,也成了听证会开得成功的理由。发改委网站刊文称,“如果政府真想作秀,岂会让这些‘蹩脚’的‘演员’来砸‘牌子’?听证会屡次曝出问题,恰恰反映了听证会并非‘作秀’”。且不论这个逻辑多么诡辩和蛮横,是不是有点绕圈子的感觉?你不是要辩论,要发声么?发改委不是正和你就听证的程序和结果各抒己见么?政府并没有垄断意见,只不过你的声音小一点而已。
批驳“小偷被抓就证明不是小偷”的逻辑固然应该,但听证制度本身才是重点。程序不透明、民意被代表、被利益集团绑架等等,均是进入到听证会议程之后发现的毛病。我觉得不妨抽身出来,先解决几个基本问题:1、为什么要听证,即动机为何?2、谁来发起听证,即以何名义让对立双方愿意坐下来谈?3、听证会非得得出一个确切的结果?
在我国的价格决策听证中,第一和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唯一的。听证的动机,主要因为想涨价,至今似乎没有动议降价而召开听证的;发起听证的,只能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是为了“把涨价的原因、涨价的幅度、涨价的影响展示给广大人民群众看”。就是说,听证会是为涨价举办的,大家对于涨价有什么看法,都可以说说;不涨或降价的,不属于讨论范围。本来两个人打商量,可能谈崩了下次再说;但听证会这样一路下来,就不可能谈崩,只会端出允许涨价的结论。
所以你也看出蹊跷来了:为涨价而听证,是不可能听出降价来的;只由政府部门来发起组织听证,反对涨价的一方,永远只能处于解释和防御的被动局面。更绝的是,听证会无法谈崩,强势的强制,弱势的只好顺从。在这种安排里头,既无所谓的“牌子”,也就没有什么“蹩脚的演员”了。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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