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悬赏通缉陈明亮、王天伦涉黑案在逃要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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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警方悬赏通缉陈明亮、王天伦涉黑案在逃要犯
2010年01月07日 19: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12月8日上午,亿万富翁王天伦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王天伦等23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窝藏罪9宗罪名。 中新社发 渝长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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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重庆1月7日电 (孟幻)记者今天从重庆有关部门获悉,因涉嫌严重刑事犯罪,18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重庆警方悬赏通缉。18人中包括当地已开庭审理的陈明亮、王天伦涉黑案中的重要在逃嫌犯。

  上述18人中,包括重庆“猪霸”王天伦的弟弟王东明。王天伦在去年12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8项罪名判处死缓。当地法院还认定王东明在上述涉案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充当组织、领导者角色。检方还指控,为帮助王东明在一起命案中脱罪,王天伦曾向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行贿。

  名列上述18人之列的另一嫌犯黎忠明,则被当地检方指控积极参加陈明亮、马当等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据当地检方的相关指控,2002年5月4日凌晨,黎忠明在重庆市渝中区彩虹酒廊与被害人王某发生口角,黎忠明认为王某没给自己“面子”,当即指使多人将王某打死。

  而在其余被通缉人员中,有8人被重庆警方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通缉,还有多名嫌犯涉嫌制造毒品,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敲诈勒索,抢劫,开设赌场等罪名。

  当地警方发布的公告还称,凡提供重要线索捉获上述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若有窝藏、包庇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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