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屠宰场老板昨日站上被告席
自己屠宰场的猪肉批发生意,曾因王天伦垄断市场而受到影响,本人也曾被王天伦的手下砍伤。冯昌刚似乎是个十足的受害者,但昨天,他却站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的被告席上。原来,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他在协助公安机关查办王天伦涉黑案件时,利用和专案组民警相熟的借口,向王天伦索要到19万元“封口费”。
王天伦落网后,将冯昌刚供了出来。
生意受阻
到市公安局举报王天伦
今年42岁的冯昌刚与人一起在铜梁开办了一家生猪屠宰场。昨日,他在法庭上交代,2007年,他想进入渝州交易城从事猪肉批发生意。于是托人找到当时已经垄断该交易城猪肉批发生意的王天伦,希望同意他往交易城进猪肉。但是,王天伦并没有答应。之后,他拉着猪肉的车子,几次被渝州交易城的保安拦在市场外,因此错过猪肉批发时间,只能贱卖给其他经营户。
在此过程中,冯昌刚的司机和他本人都曾被王天伦的手下砍伤。为此,他来到市公安局信访办举报王天伦以暴力形式垄断猪肉批发市场,以及对其他经营户实施人身伤害的行为。
文强关照
案子“化掉”索要封口费
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指控,2007年下半年,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在接到上级指示后,成立了专案组查办王天伦等涉黑案件。专案组查到2003年,王天伦的弟弟和几个手下,在合川收购生猪时,曾在一起纠纷中将另一经营户打死。于是,对王天伦几个参与作案的手下进行了刑拘。王天伦随后通过劲力集团董事长,向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行贿,“摆平”了此案。就在王天伦的几个手下被释放前夕,一直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此案的冯昌刚找到王天伦,称自己与办案民警很熟,如果王天伦不赔偿点损失,他就会继续告下去。为了“封住”冯昌刚的口,王天伦在市刑警总队大门外自己的车上,给了冯昌刚19万元。
当法官询问冯昌刚对检方指控事实和罪名的意见时,冯昌刚顿了一分多钟没有说话,之后才很小声地从牙缝里挤出“没意见”三个字。法官见他说得比较勉强,又重新询问了他的意见。只见冯昌刚用两只手在脸上使劲地抹了几下,又停顿了好半天,才重复说出“没意见”。
王天伦说
对方曾向他索要70万
检察机关随后宣读了王天伦的证言。王天伦在证言中称,在专案组开始查办他手下在合川犯下的命案后,冯昌刚曾经以刑警总队办案民警的名义打电话给他,约他出来见面。之后,在冯昌刚的车上,冯将专案组的案卷材料和市公安局领导“严查此案”的批示拿给他看。冯称和办案民警很熟,如果自己不拿30万出来赔偿他的损失,他还会继续告下去。为了证明与办案民警很熟,冯还将他约到万州。之后,当着他的面与专案组办案民警一起吃火锅。因为害怕冯昌刚继续告下去,本来就快摆平的案子又生事端牵扯到自己,于是他才将奥迪车后备箱存放的19万或20万(称自己记不清了)拿给了冯昌刚。王天伦还表示,在自己几个手下被释放后,冯昌刚还找他要过40万“封口费”,但他没有给。
对于这份证言,冯昌刚表示,自己并没有主动拿案卷材料和领导的批示给王天伦看。只是当时自己把车子借给专案组办案民警,民警将那些材料放在车上,被王天伦无意中看到的。“那王天伦是怎么知道专案组的办案信息的?”检察官问。“他连文强都认得到,我怎么知道他怎么知道案件信息的”,冯昌刚语气调侃地回答。对其他事实,冯并没有提出异议。
作案动机
案子“化”了很不甘心
庭审中,冯昌刚本人和辩护律师都多次提出,冯之所以要向王天伦要钱,是因为受王天伦所害,产生了一定的损失。冯称,自己当时的猪肉生意损失有28万余元。而且在协助专案组民警办案时,自己出资找到了被王天伦所害的20余名受害者。但是,最后他听办案民警说,王天伦的案子已经转到三支队,可能就要“化”了时,他很不甘心,所以才想到找王天伦要回点损失。
对此辩护意见,检察官指出,虽然冯曾是王天伦涉黑案件的受害者,但是即使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能采取违法的手段。王天伦虽然已经被定罪判刑,但他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冯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检方建议判处冯有期徒刑三年到五年。
听到“三到五年”的量刑建议后,冯昌刚立即泣不成声。他的辩护人以他认罪态度好、本身是受害者等理由,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昨日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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