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7·5”经验教训 新疆修法严打“三股势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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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汲取“7·5”经验教训 新疆修法严打“三股势力”
2010年01月06日 14: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乌鲁木齐一月六日电 (记者 闫文陆)新疆六日向外界公布了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这部拥有地方特色的新《条例》汲取了乌鲁木齐“七·五”事件中暴露出来的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经验与教训,突出强调了对“三股势力”的依法打击。

  新疆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表示,此前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于一九九四年一月获得通过,并于一九九七进行了修订,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条例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特别是“七·五”事件反映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还存在漏洞,新疆人大常委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艾力更·依明巴海说,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了对“三股势力”的依法严厉打击。条例立足于为反分裂斗争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明确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任务就是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条例》还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责任和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为使各成员单位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更加清晰、明确,条例用了近一半的条款对综合治理重点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条例》还突出强调,公、检、法等专门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三股势力”及其它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活动。

  《条例》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特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条例也作了明确规定。

  艾力更·依明巴海认为,更重要的是,新《条例》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费保障作了完善。其要求各级政府要将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

  据了解,该《条例》将于今年二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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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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