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30分,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上,龚刚模称自己主动检举前辩护律师李庄属实,但不承认杀人、贩毒、非法买卖枪支等多项罪名。此外,龚刚模在庭审时,并未对自己是否受到刑讯逼供进行辩解。
“不属实!”法庭上,龚刚模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罪行进行了辩解,并说这些都不是事实。
“我犯了的罪,也承认了,还检举了自己的前辩护律师李庄。”龚刚模说,犯了的罪他愿意承认,但是这些没有做过的事他不会承认。
在审理过程中,龚刚模是否被刑讯逼供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当第一公诉人戴萍向龚刚模了解“在公安机关的笔录是否属实”时,龚刚模当庭大声回答:“属实。”而未辩称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
2009年12月3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龚刚模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的笔录,称“自己并未受到刑讯逼供”。该证据出示后,受到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律师的质疑。(数字记者徐兴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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