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起实行,人力资源专家认为——
上海不会出现农民工集中参保
从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将正式实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可以在跨省就业时转移接续,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实现 “全国漫游”,新政策实行后将惠及数亿流动人口。但记者昨天采访沪上人力资源专家获悉,由于在上海的大多数外来务工者参加的是综合保险,上海不会出现农民工集中参保的高潮。
在目前跨省就业的流动人群中,农民工是数量最大的人群。新政策的出台,使农民工群体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暂行办法》规定,劳动者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得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也要按照这一原则处理。这就真正、全面实现了参保人员“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专家认为,目前各地实行的农民工参保制度并不统一,深圳广州地区农民工参加的是本地城镇职工保险,在上海,大多数农民工参加的是综合保险,农民工自己不需要交钱,因此从上海情况来看,不会出现农民工集中参保的高潮。(记者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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