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制度,根据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委常委会昨天(29日)研究通过了《关于市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市委管理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试行办法规定,对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任免的市委管理干部拟任免人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任免决定。市委常委会票决干部由市委书记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会成员到会,以应到会常委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记者汤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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