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监察局获悉,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到目前,广州市已对1名局级、18名县(处)级和16名乡(科)级干部实施问责。
广州市监察局副局长余向阳表示,目前已被问责的党政干部中有1人被免职,其余人受到行政记过、调整岗位等处罚。广州从化市水利局局长因监管不力,致使其所监管的鱼洞水库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受到处分。此外,在监察过程中被发现行为欠妥的其他政府工作人员,也受到了解除合同等处理。(赵仲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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