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明确提出,今后殡葬改革发展方向,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12月23日新华网)
“生老病死”,人所难免,相对应的基本殡葬服务,其实也是民生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满足这方面的需求,也应成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有道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
然而,长期以来,在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中,这方面的内容却一直都是一个明显的“短板”、某种程度上甚至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比如,对应于“生老病”,我们分别有政府兜底的公共教育制度、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但针对“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却相当匮乏,欠缺起码的公共公平性—————
一方面,政府公共财政缺乏对基本殡葬服务普遍埋单的支持,甚至往往越是贫困孤弱者越难以得到这方面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由于公共监管的失序和漏洞,殡葬业却不断呈现出“去公益化”、“非公共化”,进而极端暴利化的恶劣特征—————如一个骨灰盒的价格往往需要成千上万,一块墓地更是动辄要价数万乃至数十万,于是,“死不起”愈来愈成为逼仄的民生困境。
所以,此番民政部出台《意见》,强调要“逐步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值得予以肯定。从理想角度看,《意见》也仍有不少可以进一步改进完善的余地。比如,“基本殡葬服务”内容,是否还可以进一步扩容———将“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之外的购置墓地、墓碑等内容,也囊括进去?再如,“有条件地区逐步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中的“有条件地区”,能否描述详细?“逐步扩张”是否可以设定一个具体时间表,让进度更快一些?
雨果曾说:“死亡是伟大的平等”。如果我们承认这种伟大的平等,不仅是自然意义上的,也是社会意义上的话,此平等的实现,需要社会公共政策助推和促成。而“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在我看来,正是这种社会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方面。张贵峰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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