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驳回异地审李庄案申请 律师称未被逼供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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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法院驳回异地审李庄案申请 律师称未被逼供
2009年12月23日 02:4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下午,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称,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已驳回他要求异地审理李庄案和将李庄取保候审的请求。

  21日,高子程以重庆相关司法机关与李庄案有利益关系,申请相关部门回避,并申请异地审理李庄案。此外,高子程与李庄的妻子以李庄身体不适为由,申请将李庄取保候审。

  昨日,高子程称,已接到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通知,该院驳回了其异地审理李庄案和将李庄取保候审的申请。该法院称,法律文书已经寄出。高子程目前尚未看到文书,故不知道重庆方面驳回的理由。

  高子程强调,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李庄被逼供,此消息不属实。李庄未被逼供,作为辩护律师,他本人受访未说过李庄被逼供的话。

  与李庄一起代理龚刚模案的另一律师称,原定12月7日开庭的龚刚模案,因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被捕而延迟开庭,至今不知道开庭时间。

  该律师称,只有认定了李庄是否有罪,才能弄清楚龚刚模是否被刑讯逼供。因此他认为,重庆方面可能会等李庄案判决以后,龚刚模案才有可能开庭审理。 (记者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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