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上海新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必须实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公开。据相关部门昨天(20日)透露,本市《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公开的实施意见》近期将颁布实施。
作为“阳光动迁”的配套措施之一,“补偿安置结果公开”目前正在部分拆迁基地试点,它打消了许多动迁居民的顾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这些试点基地,动迁居民及直接利益相关人,可通过电脑触摸屏、公示专栏等,了解基地内所有动迁居民的货币补偿、安置房源、补偿费用等结果。
专家表示,根据试点基地的经验,在动拆迁中应公开的有三方面内容——
● 各种依据公开,包括拆除房屋的权证、建筑面积、评估价格、居住困难认定等
● 操作过程公开,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权属、人口调查,建筑面积、居住困难的认定,拆迁评估、签约、裁决等各环节
● 签约内容公开,包括货币补偿总额、安置房源(套数、地址、面积、价格)及其他补偿费用
据悉,《实施意见》颁布后,凡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拆迁人必须在拆迁方案中,增加实施“结果公开”的条款。同时,在基地设立“结果公开”专栏或公开查询系统,实时反映拆迁补偿安置动态。
此外,为了确保动迁“阳光到底”和推广“征询制”等创新机制,必须对“结果公开”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正在拟订的《实施意见》中对这方面内容也有所涉及,如拆迁基地应建立包括动迁居民代表在内的评议小组,审计部门应对拆迁人、房屋拆迁单位开展审计,区相关部门应对建筑面积认定、补偿资金发放、房源使用等组织专项检查,完善信访接待制等。同时,申城动迁将推广电子文本协议,杜绝“阴阳合同”,并逐步推进市、区房管局与拆迁基地联网,实现“网上签约”。(晏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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