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通过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机构及社会公众、评估机构等方面的作用,以加强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
《意见》要求,应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依法组织开展社会募捐的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它公益性事业单位,就社会募捐情况、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拨付使用情况、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情况等信息通过年报、公报、信息发布会及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除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查询有关社会捐助信息,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应及时答复。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民政部门在社会捐助信息公示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及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沟通与配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重大慈善活动的监督,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发挥会计和审计事务机构的作用,重点对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机构及社会公众、评估机构等方面的作用。健全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内部监管和行业监督。
据了解,当前中国慈善事业存在着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媒体监督缺位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特别是加强新闻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完善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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