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44件1165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66件970人、渎职侵权案件178件195人,立案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9%和6%。
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7人 其中厅级干部5人
据了解,今年全省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510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52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7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65.6%。
立案侦查涉农资金职务犯罪397人 向受损农民发还资金700余万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今年立案侦查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43件328人。并认真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种粮补贴等涉农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294件397人,向受损农民发还资金700余万元。
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司法工作人员65人
据悉,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在加大监督力度上下功夫。今年,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4件,决定追加逮捕547人、追加起诉874人;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65人。同时,从5起非正常死亡时间中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监管执法人员3人;在全省14个看守所清理“牢头狱霸”42名。并对2008年办理的起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明显判决不公的23起案件通过抗诉或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方式进行监督纠正。
立案侦查贪污私分国有资产及收受贿赂国企人员211人
记者获悉,今年全省检察机关着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立案侦查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收受贿赂的国有企业人员211人;批准逮捕侵害企业利益、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133件217人;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9件。此外,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795人;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82件305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8件186人。(记者肖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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