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新制度已形成草案 五学者今赴国务院研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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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新制度已形成草案 五学者今赴国务院研讨
2009年12月16日 06:5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将邀请建言全国人大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的北大5名法学学者举行座谈会,研讨拆迁制度修改的有关问题。

  昨天,参加座谈会的学者收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形成的修改后的关于新拆迁制度的草案文件。据了解,同时出席座谈会的还有王利明和梁慧星等民法学者,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也有望参加这次座谈会。

  学者建议废除《拆迁条例》出台《征收条例》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梁慧星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应该废除《拆迁条例》,建议尽快出台《征收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今日将在京组织专家学者座谈会,研讨拆迁制度修改的有关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将主持这次座谈会。此前,国务院法制办曾在官方网站通过回答网友提问的形式表示,“2001年6月13日发布的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

  国务院法制办已就修改后的新拆迁制度形成了草案文件。由于要就这个草案进行讨论,昨天,应相关学者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的“不了解草案内容无法形成针对性的讨论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将草案文件专门送给参加座谈会的学者。5位建言学者之一、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教授表示,今天的座谈会应该会先听国务院法制办的人士就草案内容做一些介绍和解释。

  与会学者将就征收、补偿等问题建言

  昨天接受电话采访时,5位建言学者之一、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正在研究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后的关于拆迁制度的草案文件,今天将会就草案中涉及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姜明安说,会就理顺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征收、补偿和拆迁的关系发表意见,但拒绝进一步透露自己发言的内容,“因为我的发言是针对草案内容的,这涉及草案的具体内容,而现在草案内容还不便透露。”

  昨天,另一位与会学者沈岿表示,自己也是对座谈会发言作了准备。他表示,自己的发言会涉及政府在拆迁中扮演的角色,补偿和征收程序等。根据法定程序,新的拆迁制度的修改最终会征求社会意见,“要让社会各方面参与,了解在实际当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记者郭少峰)

  “拆迁核心问题在于征收环节”

  受邀与会研讨学者王锡锌表示,关注拆迁更要关注征收和补偿

  - 对话

  昨天,受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参加座谈的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关于拆迁制度修改,他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征收环节。

  新京报:你收到的国务院法制办的草案文件有哪些内容?

  王锡锌:草案属于“机密”文件,目前还不便透露。

  新京报:你知道明天(16日)的会议是怎样的议程吗?

  王锡锌:今天(15日)我们收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形成的修改后的新拆迁制度草案文件,目前还不知道明天的会议具体如何安排。

  新京报:你打算在座谈会上都讲哪些内容?

  王锡锌:我特别关注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拆迁的前提是征收和补偿,关注拆迁问题更要关注征收和补偿。《拆迁条例》之所以与《宪法》《物权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冲突,主要是因为征收环节。

  不少征收都是以“为了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不管《拆迁条例》怎么改,都要涉及到“公共利益”怎么界定,由谁来界定,“公共利益”的基本标准是什么,在界定“公共利益”时有没有社会参与,各方利益怎么表达。

  第二,虽然理论上讲,征收、拆迁只能是涉及“公共利益”,但实际上“非公共利益”会不会也导致征收、补偿和拆迁的问题。涉及“非公共利益”的商业开发所涉及的拆迁,是应完全遵守还是协商自愿的原则,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也相关。

  新京报:另外两个问题呢?

  王锡锌:第三,就是补偿到底如何做到公平,是否该在补偿过程中引入比较公正的市场原则,能不能经过中立的第三方论证,做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协商,不能像现行的《拆迁条例》虽然也规定了协商的程序,但很难做到平等的协商。

  第四个问题就是在拆迁制度的修订中,如何能够防止拆迁领域的暴力行为。现在有些强制拆迁通过停水停电等行为,这如何能够在法律上明确遏制。

  新京报:你觉得核心问题是什么呢?

  王锡锌:还是征收环节,如何能够合法地保障公民的私人财产和保障公共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公平的权衡。这是修改后的新拆迁制度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新京报:对这次座谈,你有什么样的期望?

  王锡锌: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召开座谈会,我认为这个态度非常积极。当然希望拆迁制度可以修改得快一点,但我更关心的是修改的质量。(记者 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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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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