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司法局要求律所严格执业纪律履行法律职责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重庆司法局要求律所严格执业纪律履行法律职责
2009年12月15日 15:40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作为全市律师行业的主管部门,重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涉嫌教唆当事人伪造证据、当庭翻供的律师李庄、马晓军等人侮辱了律师的称号,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并表示,不管是谁,只要以身试法,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昨日下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集部分律师座谈。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传达了市政府新闻办关于北京律师李庄在龚刚模案件中涉嫌触犯刑律、为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批捕的有关情况,并声讨了律师行业内这种害群之马的恶劣行为,要求律师要加强自身修养,正确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

  孙发荣在发言中说,通过李庄事件,各律师事务所应当更加重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辩护工作,严格遵守法律和执业纪律,依法办案,不做任何与法律相悖的事。同时,建议加强对律师专业化的培训,不断提高重庆律师的刑事辩护业务水平。要求律师在办案中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三个统一”。

  市司法局律师和公证管理处处长陈治元说,律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每一个律师都应该代表法律和正义。李庄、马晓军等人仗着自己熟悉相关法律和审判程序肆意妄为,以身试法,严重破坏律师形象,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他表示,将认真组织全市律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守法律、职业纪律和道德,引导律师正确履行好神圣的职责。(记者 张 珺)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