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总工会:不欢迎无社会责任感的不良企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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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总工会:不欢迎无社会责任感的不良企业
2009年12月15日 09:27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深圳12月14日电 12月2日,深圳市总工会在全国率先对非法解除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劳动合同的龙钻纸品厂进行公开谴责,时隔半月,该企业突然贴出通知关门停业。今天上午,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上村的龙钻纸品厂,近千平方米的厂房没有了往日的机器轰鸣声,全厂49名员工在依次签领了企业补偿的一个半月工资后静静离去。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严厉斥责龙钻纸品厂是“典型的不良企业”,他表示:无论企业主身在何处,无论企业关门与否,其该负的法律责任一分不能免!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不良企业,深圳不欢迎!

  龙钻纸品厂是香港龙钻有限公司在深圳开办的三来一补企业,发展高峰时员工曾多达四五百人,因厂方存在超时加班、加班费未足额计算、本厂工龄10年以下员工不给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2007年3月,工厂员工通过民主方式选举胡海龙为该厂兼职工会主席,杨敏江等6人为兼职工会委员,任期三年。但仅隔半年,工厂就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与胡、杨二人的劳动关系。随后,又陆续与其他4名工会委员解除了劳动合同。经反复协调无效后,深圳市总工会依法对龙钻纸品厂的行为进行强烈的公开谴责。

  事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总工会主席邱德明找到龙钻纸品厂董事长黄小姐,但她声称“就是告倒了工厂也没用”,这位“80后”董事长扬言,工厂已无法坚持生产,现在正卖机械设备,对于胡海龙、杨敏江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的问题,她说,到时工厂账户有钱就扣,没钱也没办法。

  今天下午,获悉工厂关门后,心急如焚的王同信带着市总法律部的同志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郝丽雅副院长了解胡海龙、杨敏江案件的二审进展情况。郝丽雅表明,此案件在劳动争议案中具有典型意义,按照《工会法》,工会干部不能形同虚设,法院会尽快处理。

  王同信告诉记者,对企业公开谴责后,当前市总工会正在抓紧做好三件事:一是官司要争取打赢;二是要对被非法解雇的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三是密切关注此事的社会影响。而从2007年底开始一直在给胡海龙、杨敏江提供法律援助的深圳市总生产部副部长王鸿利则认为,深圳目前三来一补企业多达1.1万家,处理好龙钻纸品厂事件,对维护工会干部权益具有标本性意义。(记者 庞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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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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