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性决策破局
这种由决策造成的“双输”的结局,正在执政者中间引发深思,有些地方已经开始着手改变原有的决策方式。
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曾在此前寄望于通过“为民决策”,即站在被执行者的角度来决策,以期达到良好的执行效果。但发现效果不彰,“老百姓根本不买账。”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时候你明明是为他好,比如旧城改造,改善了居住环境,美化了城市,可是为什么被拆迁的人不觉得是好事呢?这值得我们反思。”
成都城乡一体化推行初期,也曾遇到类似的难题。邛崃市油榨乡党委书记王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很多村民一听说土地要确权,就下意识地怀疑政府是不是要收回土地。
吴明场两年前开始反思这件事,最终发现问题还在于没有真正地吸纳民意。“我们以为决策代表了民意,实际上可能并不是。”昆明市下属某县县委书记付天承认,有时候官员的想法与民众相差很大。“抛开官员的政绩冲动不说,政府想的多是全局的事情,而老百姓更多只想着具体的事情,”付天说:“为了全局利益,有时候需要部分民众做一些牺牲,但由于官民之间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沟通,老百姓并不理解官员的想法,有时还会下意识地怀疑官员的动机。”
吴明场说,这时候的决策,就不应该由官员越俎代庖,代民众说话。“比如拆迁,谁都知道这会美化环境,但你无权让我以牺牲自我作为代价。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有选择权。”他说,政府现在面临的一个任务,是要改变自己的决策程序,解决“由谁来决策的问题。”
吴明场说,解决了这个问题,另外两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一是矛盾在决策之前就能得到解决;二是人大的通过就会顺利得多。“大多数老百姓都认了,人大也不好再说啥了。”
他说,从今年开始,广州市政府开始制定一些程序性的规定,以便更好地吸纳民意。
杭州市政府的尝试要更早一些。从2007年开始,杭州市政府开始尝试在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上邀请一定比例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加,对一些与民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性文件进行决策,已初见成效。
此外,北京、长沙也都有过类似的尝试。
但吴明场同时表示,并非所有的议题都适合公众决策,“比如垃圾站,放到哪里都不要,那怎么办,肯定也不能公众说了算。”
浙江大学政府绩效考核研究中心主任胡税根给出了一个建议。他说,那些涉及到公众利益的项目,可以提交人大表决。
这一注重吸收民意的决策方式,在昆明仍尚待起步。付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所管辖的县在决策过程中民众的参与,现在只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在表决前的公示,还没有扩展到决策过程。“听证有时候也就是走走程序,”云南省政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厅级官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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