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出来的受贿”,牵强幌子耐寻味
图说新语
原广东省盐务局局长、广东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沈志强涉嫌受贿65.9万元一案,11月30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审。沈志强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辩称:一开始自己并不同意这么做,但情妇白某纠缠不休,又考虑到白某可能“对自己家人不利”,无奈之下就收了钱。另外,沈志强的辩护律师称白某同时也是行贿人何某的情妇。(12月1日南方报业网)
“逼出来的受贿”很容易被我们当成个笑话,这显然是贪官污吏们推卸责任的借口,这个幌子扯得似乎牵强了点儿。但细细想,“逼出来的受贿”不见得完全是子虚乌有。
首先,受贿可能是被行贿者“逼出来的”。为了获取不法利益,行贿者会处心积虑、挖空心思地迎合掌权者的需要,掌权者一旦下水,便已处于行贿者的掌控之中。但是,如果掌权者故作矜持或者不吃敬酒,行贿者会不会“下套”把掌权者拉下水?在利益的驱使下,这是很可能的。拉拢不动掌权者,可以想法儿去拉拢掌权者的亲属,后者只要下水了,前者怕是不敢不湿鞋。或者在掌权者周围安置一些“定时炸弹”,只要沾到就摆脱不了,沈志强的“情妇”有可能就属于这类“定时炸弹”。
其次,受贿可能是被不正常的权力网络“逼出来的”。官员们基本上都身处权力网络之中。贪腐网络中也不见得每一个参与者都是见利忘义、见钱眼开之徒,有些官员之所以一步步走上贪污腐败的道路的确有可能是被“逼出来的”。腐败者要安全,一个办法是把坏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这一点很难做到。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权力的影响,把周边的人全部拉下水,大家互有把柄自然相安无事。上司受贿之后“很讲义气地”分给下属一杯羹,下属会不接受吗?在权力的压力和升迁的诱惑之下,很多人可能不得不选择与上司坐在一条船上。在一个贯通上下的腐败网络之中,想要独善其身十分困难。
所以“逼出来的受贿”实在是个冷笑话,细细思索后顿感后颈发凉,因为它反映了腐败行为的危害在日趋扩大。反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掌权者如何抵挡来自各方面的、明的暗的压力与诱惑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掌权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要自身抵抗力强,是不会被压力和诱惑逼上腐败道路的。另一方面,恐怕真要出点实招,加强公务员管理体制建设和反腐制度建设,有效分割、敲碎不正常的权力网络,减少来自系统内部的腐败压力。
文\南连伟 图\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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