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的郑培杰为自己两年前的一个决定懊悔不已。直至今日,他仍在为此付出代价,“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2007年11月,他在网上看到了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招录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的招生简章,“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全省范围内招录高速执勤工作人员80名。”
打动郑培杰的是招生简章中的一句话,“强化训练三个月安排上岗”。
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是谢长勤,业务主管部门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冲着“这么大的来头”,郑培杰给当时19岁的弟弟郑帅华报了名,交了1.2万元。
不料,“这样却把他耽误了,两年什么都没做。”郑培杰说,钱退不了,工作还要重新找。
“上岗培训”有培训难上岗
在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发布的招录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的招生简章中记者看到,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是协会直属二级机构,“主要承担全省交通行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和新聘员工上岗技能培训。”
郑培杰打了培训中心的咨询电话,对方答复说,实习期满后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就安排正式上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这对当时正在找工作的郑帅华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2007年11月,郑帅华来到郑州,交了1.2万元。
“培训了一个月的样子,”郑培杰回忆说,“我弟弟就去一个收费站实习了。”
郑帅华“成功”上岗后,郑培杰又陆续介绍了三四个人到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培训学校,都按要求交了1.2万元。
但“培训了不到两个月,就被要求回家等候上岗。时至今日,既没为他们安置工作,也没退钱。”郑培杰说。
而郑帅华,直到2009年12月1日被正式解除劳务关系的时候,“还是实习生,每个月工资650元。”
郑培杰认为,培训中心在招生简章中的承诺并没有兑现。
扑朔迷离的培训学校
郑培杰的压力很大,“我介绍人家去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随后,郑培杰开始频繁奔波于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河南省民政厅,希望能讨回当初那些学员的学费。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些人的学费收据上,盖的财务专用章不尽相同,有“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也有“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培训学校”,还有“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学校”。
经查,只有“河南省交通物流职业培训学校”是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申办成立,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开发处的栾雷表示,这所学校是交通物流协会当时的秘书长谢长勤负责申报的。
谢长勤是河南省发改委的退休干部,也是交通物流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在培训学校出事后,2009年4月29日,史强成为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新任秘书长。
但是,对于这个培训学校,史强并不了解,只是道听途说,“协会没有这所学校的材料,我们甚至都不知道这所学校是什么时候成立的,至于校长是谁,注册资金多少,规模多大就更无从谈起了。”
史强为此专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开发处了解过情况,但“不允许我们复印相关的审批注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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