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 着力提高实战能力
信息化对于整合警务资源、改造警务流程、创新警务模式、提升警务效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提高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之路,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全警共享。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在于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要整合各种系统资源,着力打破“条块”壁垒,力争尽快建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安信息平台。要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这一源头性工作,把随时随地掌握情况信息、随时随地录入信息数据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职责和日常工作方式,作为牵动人口管理和防范控制等基础工作的纽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了、控得住,着力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为构建信息统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要加快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进一步加强对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高预知、预警、预防能力,牢牢掌握公安工作的主动权。
强化实战应用,提高打防能力。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实战化应用。要充分依托信息网络,大力推行网上异地同步调查取证、侦查破案和网上追逃等打击犯罪新机制,着力降低打击成本,增强打击效益,提升打击水平。要积极适应动态环境下社会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关联优势,健全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机制,努力在防范管理中发现打击重点,在打击整治中发现防控漏洞,不断提高对动态社会的整体管控能力。要全面加强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和“虚拟社会”防控网等“六张网”建设,积极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努力实现对动态社会的全方位、全天候、无缝隙、立体化覆盖。
推进警务创新,提升警务效能。在当前维护稳定任务繁重艰巨、警力不可能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必须坚持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效率、要战斗力,以信息化推动警务机制创新,着力提升警务工作效能。要通过信息化,大力推行扁平化指挥模式,最大限度地压缩指挥层级、减少中间环节,着力拉近指挥与实战、机关与一线的时空距离,缩短响应时间,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大力推行符合基层实战化要求的警务模式、勤务方式,科学配置警务资源,合理调整警务部署,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社会面,进一步提高对社会面的管控能力;大力推行网上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管理服务的整体效能。
妥善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着力提高驾驭复杂局势能力
积极预防、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不仅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对我们驾驭复杂局势、提高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化解矛盾。群体性事件大多与利益纠纷有关,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根本立足点在于化解矛盾纠纷。多年的实践证明,矛盾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解决成本最小,必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枫桥经验”的关键,就在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继承和发扬新时期的“枫桥经验”,把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基层、放在平时、放在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和及时把握社会动态上,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和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苗头,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千方百计解决问题、缓解矛盾、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迅速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做到发现要早、化解要快、处置妥当、防止蔓延,力争取得最佳的处置效果,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和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努力确保事态不扩大、不升级、不激化。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十分讲究政策方法,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妥善予以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处置中,要多做宣传、解释、说服、疏导工作,着力缓解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自身权益。对插手群体性事件、蓄意制造事端的幕后组织者以及实施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坚决打击处理,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健全指挥机制,提高处置水平。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不断总结指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规律特点的研究,提高现场指挥、临机决断、依法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明确各部门、各警种的职责任务,着力提高应急指挥效能,形成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整体合力。要大力加强应急处突专门力量和装备建设,不断完善处置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树立现代传播理念 着力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能力
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兴起,使社会舆论环境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积极研判、回应网络舆情,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能力,已经成为加强公安机关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必须把积极应用网络平台,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信息沟通,正确引导网络舆情,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拓宽信息化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的新路子。
及时发布信息,公开事实真相。一起重大事件的处置工作,包含现场处置和舆情引导两个重要环节。要在及时、准确地做好事件、案件现场处置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舆情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说明事件真相,努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按照信息公开、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化警务公开,在不影响侦查破案的前提下,凡是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公开,切实提高警务工作的透明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工作机制,正确应对舆情。要建立健全重大涉警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舆情会商研判机制,坚持早发现、早应对、早引导,及时澄清事实,将有可能酿成重大舆情危机的不稳定舆情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流言止于公开,谣言止于智者。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涉警舆情,能够在第一时间客观公正地发布权威信息、公布真相、引导舆论,把握主动权。
注重公众需求,提高沟通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同媒体的联系沟通,主动向媒体介绍公安工作情况,尽可能地为其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满足其对公安新闻素材的需要,同时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媒体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媒体客观报道、公正报道。要改进公安新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善于把公安工作中生动鲜活的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于众,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影响力、感染力,努力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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