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对6类罪犯加大假释力度,其中包括年老、少年、疾病、家有拖累和初犯等人员。这是记者从25日召开的全省假释和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河北省要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上级领导机关规定的程序,由监区初审、狱政管理(刑罚执行)部门复审、监狱评审委员会评议、监狱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对无期徒刑和重要罪犯的假释,报省监狱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由局长签署意见。
据悉,河北省要求,要加大监督力度,假释罪犯名单确定后,及时在服刑场所予以公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案件办理过程,防止发生关系案、金钱案、瑕疵案。
与此同时,河北省要求要做好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在罪犯出监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形势、政策、前途教育,特别要做好遵纪守法教育。同时根据罪犯服刑期间的考核、奖励、心理测试等情况,对其改造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将本人职业技能特长和回归社会后的择业意向填入释放通知书,交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并要及时了解假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有关情况,评估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表示,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落实政策,要求我们一方面对那些严重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另一方面,对那些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行为,要适当从宽。适用假释和社区矫正,就是对“适当从宽”要求的具体体现。采用非监禁的处罚方法,可以让罪犯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有利于促使他们履行家庭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使他们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6类加大假释力度的罪犯
①男性年龄在60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岁以上的老年犯,以及常年患病或身体残疾(不含自伤自残),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对这些人员要着重考核其思想改造情况,只要认罪服判、遵守监规、正常参加学习就可视为有悔改表现。
②已经办理保外就医,且年龄在55岁以上、余刑在2年以下、保外期间表现良好的以及所患疾病难以痊愈的罪犯,只要符合假释条件的,一律办理假释。
③未完成9年义务教育,且刑期在5年以下表现良好的未成年犯。
④因为家庭暴力引发犯罪,或家中有未成年子女,或有年老直系亲属需要照顾,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女犯。
⑤偶犯、初犯、从犯、胁从犯、过失犯,以及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过失性渎职犯罪的罪犯。
⑥余刑在3年以下的罪犯。(燕赵都市报 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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