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11月25日报道,在以“同筑安全互联网,共建和谐e世界”为主题的第九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说,网络媒体要担负起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但我认为,王晨还应加上一句:网络媒体要担负起舆论监督的责任,要做反腐倡廉的先锋。
这样说是因为我想起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考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说的一番话。他说,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全国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网站的重要作用,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网络反腐的运用,毕竟还处于起始阶段,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毋庸置疑,网络反腐倡廉的作用呈现的趋势确实越来越大,可以说,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功不可没,已成为民主化不断推进中的一个新兴媒体监督的重要平台。南京的“周至尊”、阜阳的“白宫办公楼”、陕西的“周老虎”、瓮安的“俯卧撑”、上海的“钓鱼式执法”……这些无不是网络反腐的成果。但网络反腐仍然不容乐观,任重而道远。
公民的政治参与,一直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与民主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有人说,只有保护好民众的政治参与意识,才能让民众从内心真正认同政府治理的合理性,政治体系才可能实现高效运转,这是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真正基础。有媒体曾发出如此疑问,网民发帖越来越危险?这种疑问显然说明网络反腐的艰难性。2007年6月,四川蓬溪青年邓永固在博客上骂所在单位领导为“败类”,被判诽谤罪。同年9月,内蒙古鄂尔多斯农民吴保全发帖指责当地政府强行征地,一审被判诽谤罪。今年4月,发帖批评河南省灵宝市政府违法征地的王帅,则遭到跨省追捕,被拘留8天……虽然每一起类似事件曝光后,舆论几乎都一边倒地站在网民这一边,但并不能阻挡某些地方政府抓在网络举报者的势头。尽管后来这些案件得到了纠正,个别打击报复者得到了惩罚,比如在王帅案中,连河南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也向网友道了歉,但一些司法部门对网络举报者的滥抓滥捕,不能说不会影响网络举报和阻止反腐者前进的脚步。
公开与透明是腐败的天敌,民主与监督是防腐的利器。而网络监督又是遏制腐败的一种新型武器。在当今,反腐手段似乎还落后于腐败伎俩“更新”的情况下,公共舆论和网络监督就具有不可替代的“诊病疗伤”作用。开放舆论监督,让网络媒体担负起舆论监督的责任,做反腐倡廉的先锋,不但能改变腐败与反腐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且能扭转其力量对比。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努力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这不仅是贺国强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网络反腐倡廉的殷切期望。遏制腐败,不能仅靠官员自律,也不能靠贪官自首,需要的是监督和举报。假如对于贪官网民都像对待周久耕那样去“群殴”,不说腐败从此没有,至少会让官员的贪心有所收敛。
由此可见,网络参与不可削减。但如果不能保护网络举报,网络举报者屡遭打击报复,这种网络反腐就会萎缩;如果举报的腐败者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就会受挫;显然这些都不利于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中的建设。只有保护好网络举报者,充分调动群众的反腐败的热情,才能真正让网络举报发挥更大的反腐作用。(洪巧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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