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为维护正常的城市秩序,保持城市环境的清洁、有序,各地城管做了很多努力,也付出了很多心血。但目前城管执法依然面临一些现实困境。事实证明,之所以出现城管执法的负面新闻,其中较为直接的地方,就在于执法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在于执法本身缺乏具体、细致与明确的标准。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往往是凭个人喜好、情绪去执法。
在这种情况下,西安市城管部门将城管执法中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规划法》等25部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的整合与梳理,不仅理顺了此前多个法律适用条款相互冲突和处罚标准不够细化的问题,而且进一步梳理出了225条执法依据与620条处罚标准,用更为具体、细致与明确的程序细则,推出了一种全面标准化的城管执法模式。这种标准化的城管执法,不仅压缩了城管执法的自由弹性空间,而且也通过运用司法强制,带动了城管执法理念、手段与方式的整体变革与改善。一段时间的运行实践成果,证明这种标准化的城管执法,不仅让西安市的城管执法更加文明、规范与有序,也从整体上提升了西安城管依法执法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拉近了与民众的距离。
这其中,尤其值得肯定与称道的,就是由专门的城管巡回法庭来执行城管开出的罚单了。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第一家城管巡回法庭,配备了专门的审判人员,集中受理莲湖区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的非诉案件移交执行工作。由专门的法庭来执行城管执法人员开出的罚单后,城管执法队员发现,只要自己的执法行为真正合法、合理,就能够得到法院的有力支持,从而不仅切实感受到了法律、司法的尊严和力量,也逐渐减少了以前那种身心俱疲的感觉。
在人民法庭的介入下,西安市的城管执法工作正在日益规范、文明与标准。因为城管执法人员在开罚单时,必须确保自身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必须注意搜集与保存必要、有效的法律证据,才能得到法庭的最终支持。在这其中,执法与司法之间,不仅实现了一种良性的互动,而且体现了对城管执法的监督与制约。
而且,对于被执法对象而言,由专门的法庭工作人员来执行城管开出的罚单,不仅减少了执法队员与被执法对象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往来,继而减少罚款经济,减少权钱交易;而且也能进一步增强执法对象对城管执法的认同。因为人民法庭本身是一种有着独立立场的正义力量,法院工作人员也大多有着自己相对专业、理性的法律判断能力,不会轻易认同那些明显违法的执法罚单。正是有了法庭这种把关人与监督人,城管执法才更加文明、规范。(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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