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2008年,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成了黎强这个公交大佬命运转折的关键
本刊记者/李邑兰
10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内座无虚席,重庆交通运输业的“大佬”黎强团伙涉黑案开始了漫长的6天审理。
已经卸去诸多政治光环的“红顶商人”黎强,在庭审现场的唯一身份是:“1”号被告人。
今年51岁的黎强被指控“九宗罪”,起诉书长达58页,公诉人的陈述就持续了两个半小时。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句《无间道》里的经典台词,仿佛成了这位“大佬”如今最真实的写照。这位成也公交败也公交的人,起步于重庆民营公交最初始阶段,发展于重庆公交混乱与繁荣期。在争夺利益格局的同时,他采用贿买官员、上访闹事、暴力手段排挤对手等法律规范以外的手段,为自己及其利益集团牟取暴利。
如今,他身后的“江湖”,成为重庆公共交通发展的缩影。
起于客运
“上世纪90年代,基本是‘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的情况。那个时候的运输市场,对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都是放开的,这让不少人看到了商机。”重庆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孙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世纪90年代前后,邓小平南巡不久,停滞了两年的中国经济正重新释放能量。如今成为重庆民营公交大公司的企业,都在差不多的时间开始起步。这些民营企业的创始人均从草根做起,同时期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据重庆本地媒体报道,1991年,黎强靠岳父的人脉关系,调到渝新公司车队搞安全工作。工作任务就是帮车队的10多辆车办年审以及办驾驶员年审。“他自己不抽烟,但是包里随时都揣着一包当时很不错的红塔山,主要是给交警等执法部门的人抽。”黎强当年工厂的一位同事介绍。这段工作经历,让黎强对运输行业有了全面认识,同时也接触了一些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积累了一些人脉资源。
随后,黎强就开始与人合伙经营了一辆“乐达”牌19座中巴车。黎强最初的生意合伙人称,他和黎强合伙时,买中巴车花了6万元,两人各出3万元。一年后,两人因为合作不快分手,后由黎强独自经营。
经营中巴车,让黎强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当年请来卖票的售票员称,淡季每天票款收入也有一两百元。过年过节或逢周末,一天更是有300多元收入。
1992年,黎强创立了渝强公司。这一年,黎强完成了人生的龙门一跃:他大胆地把全部积累和借贷投入到客运市场,购买了20辆出租车,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汽车运输老板。
在很多人的记忆中,那是城市公交高歌猛进的日子。互邦集团的公交车最多时更是达到600多辆。而黎强当时正处于交通运输业活跃期,他通过市场调查后得出结论,重庆的运输业远远没有饱和,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1996年7月,黎强注册成立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随后又成立了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等2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
重庆直辖,黎强发迹的巴县也随之升级为巴南区。黎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他开始向货运、出租车、驾校、县际班车等多个领域发力,客运范围由巴县慢慢辐射到重庆主城各区,并延伸到江津、璧山、万州等地。
敢想敢干的作风注定了黎强的发迹,却也为他的人生埋下黑色基因。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