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阜新市委书记要求重查
调查结果公布后,社会各界“微词”颇多。
阜新市政府一位李姓公务员认为,让下级警察去查主管者政法委副书记,这种安排本来就值得商榷。该市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老板认为,本案中的于洋、韩景岩、杨文素等人,警方没有见到本人,便否定“吸毒、淫乱”之说,未免太草率,无法令人信服。当地一退休干部担心,万一有证据证实实际情况与警方结论不符,又怎么解释?
据相关媒体报道,11月19日晚,阜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秦宪章告诉记者,阜新市委书记决定亲自坐镇,由市纪委牵头,市公安局配合,重新调查此案。
- 人物简介
上官宏祥
资料显示,1985年,上官因盗窃罪被判刑4年,1987年1月出狱。出狱后,1988年,上官借了10万元开始倒运煤炭。到1994年,上官宏祥通过承包煤矿等积累了一定资金。1997年,上官承包了阜新市海州区经纬煤矿。2000年底,因与竞争煤矿产生纠纷,发生矿工斗殴事件。次年,上官被捕。3个月后,上官取保候审。此后,上官开办过机械加工厂,经营过酒店。目前,上官拥有一家门窗生产厂。
上官宏祥的履历显示,1999年,当选阜新市海州区第14届人大代表,斗殴事件后被解除资格。2007年,他再次当选海州区第16届人大代表。
于洋
公开资料显示,于洋,阜新人,历任阜新县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等职,现任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
2005年到2006年期间,时任辽宁省阜新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的于洋,被人民日报、央视、新华社等报道。报道中,于洋帮扶了一个上访专业户。此后,该上访户在于洋“一对一帮扶和感化”下,息访致富。过了一段时间,于洋由阜新县调任阜新市,任市政法委副书记一职。
- 回应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被举报者于洋称工作未受到影响;政法委书记称举报者孤注一掷
本报讯 对于上官宏祥的举报内容,16日,被举报者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表示,他的工作没有受到上官宏祥举报的影响,他否认因此接受过停职调查。
于洋说,此事现在由阜新市里和组织上出面处理,作为个人不好独自与记者探讨此事。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该干什么干什么。”于洋最后在电话中劝记者到阜新实地调查,“最好走正常渠道,先和宣传部门联系”。
政法委书记称举报属诬陷
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介绍,上官在阜新时,于洋当时任公安局长,曾“打击”过上官。
刘宝兴说,阜新市公安局鉴定认为,于洋不存在吸毒和淫乱行为,举报纯属诬陷。
“我这里还有举报的材料,这事属实,我对此负责。”刘宝兴说。
举报者被指孤注一掷
于洋的工作,是否因为上官的举报受到影响,是否接受过调查,是否暂时停职?对于这些问题,刘宝兴证实,没有出现上述情况,现在没有受到影响。
刘宝兴说,于洋对此事很生气,想依法追究上官的法律责任,也想抓他,但一想到对方已是肝癌晚期,因此“尚未确定具体咋整呢”。
刘宝兴说,上官肝癌晚期,打算孤注一掷,想诽谤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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