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案19日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芜湖市中院在未给出合理说明情况下,变相不公开审理此案,拒绝公众旁听和媒体采访。这一做法,使广泛关注的“白宫书记”案陡增了几分神秘。
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而被称为“白宫书记”。因举报人李国富多次举报张治安经济问题,遭到张治安报复陷害,后在监狱医院内非正常死亡。此外,张治安还涉嫌受贿350多万元。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对这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审判,芜湖市中院特意选择了仅能容纳六七十人的中等法庭,却把能容纳一两百人的大法庭闲置不用。
变相不公开审理腐败官员,并非芜湖市中院的独创。此前,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腐败案,也曾拒绝公众和媒体记者旁听。其他地方类似“关起门”审理官员腐败案的做法也是屡现报端。
公正的、透明的案件,从来不应该畏惧公众的监督。类似“白宫书记”案的神秘审理,不管其中有怎样的“原因”,但它终究侵犯了公众应该享有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法院案件审理的原则。如此,人们如何去敬畏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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