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交规酝酿巨变 交通违规计入个人征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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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交规酝酿巨变 交通违规计入个人征信
2009年11月20日 08:52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草案)》再度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与之前引起轩然大波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的新交规看上去“温和”了很多,闯红灯罚款额从1000元降至500元,但实际上却暗藏杀机。

  违规驾驶“罚死你”

  在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深圳对闯红灯、逆行、酒驾等违规驾驶行为的处罚金额高得令全国咋舌。其中,闯红灯,一年内1—3次罚1000元,4次以上的每次处2000元罚款,8次以上的每次罚5000元;10次以上的每次更高达1万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一万元罚款。

  此次,这些高额的罚金都相应进行了下调,其中,闯红灯的罚款额被降到了500元,和目前深圳的实际罚款额保持一致,而2次及以上的罚款为1000元。酒后驾车的,处1000元罚款;醉酒后驾车的,处5000元罚款。

  虽然罚款金额进行了下调,但是由于计分制的引入,实际的处罚更加严厉。昨日提交的新交规草案透露,闯红灯一次将计4分,这意味着一年内只要有3次同样行为将被扣留驾照。同时,如果一年内闯红灯5次以上,每次都会面临扣车7日和暂扣驾照3个月的处罚。而酒后驾车的将暂扣驾驶证3个月,记6分;醉酒后驾车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

  “罚款不是目的,我们此次更重视采用综合管理手段,不能完全依赖于重罚。”深圳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

  特殊情况“开绿灯”

  如此严厉的处罚,令很多听闻消息的人不寒而栗。而有不少驾车者表示,很多时候是由于交通设施不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不清、设置不规范而无意识违规的。对于此种情况,草案也专门“开了绿灯”———在交通信号灯因故障而失效或者被障碍物遮挡影响驾驶人判断,交通标志标线模糊、指示不清等情况下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经公安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可以免予处罚。

  计分制是我国现有法律中已有的处罚方式,但在深圳对摄像头拍摄的违规行为一直采用的是只罚款不计分的方式,此次严格执行计分制度后,每辆车都将难逃法网。对于由非车主造成的违规行为,草案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只要能够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的姓名和驾驶证的,就会对违法者进行处罚,而不会祸及车主。

  闯红灯“后果很严重”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交通违规行为被计入个人征信从而影响信用等级是非常普遍的做法。此次,深圳也将“信用征信”引入了交通管理中。公安交警部门将定期将个人和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信息录入信用征信系统,供单位和个人查询,这些行为包括:个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的;运输企业车辆违法率高或者引发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与此同时,交通违法行为人的信息将同时抄送相关保险公司,供保险公司研究保费时参考。 (记者/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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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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