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可能生产出一种眼镜,戴上它就可以辨别陌生人的善恶。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社会舆论呵护善良,减少人们向善的道德风险
当南京郑先生路遇素不相识、意外跌倒的孕妇,好心将她扶起时,他恐怕没想到两年前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更没料到,这次施助却差点让自己成为彭宇第二——跌倒的孕妇咬定是被他撞倒的,一旁的“证人”和赶来的丈夫都认定是他的责任,并要求赔偿2000元。所幸的是,现场的监控录像给了郑先生清白。
“郑先生好心反被诬”这一事件是否真是单纯的误解?孕妇及其丈夫不分青红皂白挥拳相向、私索赔偿的背后还有没有其他企图?前后言辞不一的“证人”担当了怎样的角色?所有的疑问都有追查的必要。
这绝不是旁观者看热闹心态下的小题大做,而是不希望社会道德伤口再次因这样的事情而被撕裂、流血甚至溃烂。当年“彭宇案”的庭外和解和模糊的法律解释,已经对社会公共道德产生了负面的导向。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是不是有机会通过对事件真相的调查来惩恶扬善?
我们不是要求司法担当起拯救道德的角色,但它至少可以成为呵护向善的重要力量。“彭宇案”后,全国曾经发生数起老人跌倒,众人袖手的事件。最具黑色幽默的一件是,今年2月,也是在南京某公交车站,一位75岁老汉从公交后门跌倒在地,众人却不敢施救,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身后的乘客才上前帮扶。
没有接受孕妇及其家人道歉的郑先生匆匆离去,留下的是舆论的一声叹息:“好事难做,好人难为”。一如两年前“彭宇案”,公众的情绪是意料之中的愤怒与失望——有什么比善良被误读甚或被利用更让人寒心?有什么比被迫放弃对美好的坚持而更令人心伤?
从大学生张华勇救掏粪老人的道德价值讨论开始,到如今的上海“钓鱼事件”、湖北荆州的挟尸要价,商业经济浪潮中的道德在制度缺失和利益同盟下渐渐迷失,传统的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成了见义不为、指善为恶。在“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这样的诸如南京孕妇对郑先生的质问中,在“没有利益触动,我为什么要帮你呢?”这样“钓鱼”执法者对孙中界的假设中,社会道德伤口一再地被撕裂、被扩大。
谁能愈合这一道德伤口?除了那些普通如郑先生的有良知的社会公众,更多的力量应该来自政府和司法机构。我们不可能生产出一种眼镜,戴上它就可以辨别陌生人的善恶,并以此选择行善与否。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社会舆论呵护善良,让善良成为善良者的通行证,减少人们向善的道德风险。(郝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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