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以受贿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原个旧市建设局局长吴会祥提起公诉,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以预防渎职犯罪组织该州200余名干部进行旁听。
检察院指控原个旧市建设局局长吴会祥1997年8月至2008年8月在担任个旧市建设局副局长、局长期间,以女儿结婚、购房等理由向他人多次索贿,先后受贿220.4万元,并指控其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解释其来源。
吴会祥辨称其本人从未主动向行贿方借过钱,是以对方为了推卸责任向检方单方面交待。并提出涉嫌数额较大的受贿金额都是其主动交待,另对检方指控的受贿总金额无异议。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记者 任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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