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者采访动不动就被人殴打、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动不动就吃官司的情况下,媒体的话语权其实是严重发育不良的,这个时候担心其"被滥用",就好像担心一个乞丐患上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等富贵病那样有点牵强。
云南省委宣传部最近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0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有关官员表示,此举旨在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履行好舆论监督的职责,媒体本身也要接受公众的监督,没有监督,话语权也可能被滥用”。
不少网民认为这项措施是“借公众之手给媒体戴金箍”。对此,云南省委宣传部官员表示,“‘媒体义务监督员’机制是行业自律,而不是强化政府对媒体的管制”。然而,这个解释并不能打消人们的疑虑。
在新闻媒体的市场化竞争越来越充分的当下,社会对媒体的监督已经在不断加强,每一个读者(观众、听众、网友)事实上都是媒体的义务监督员,媒体是否存在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问题,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市场也会对此作出最有效的反应。此外,媒体市场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意味着每一家媒体都是其他媒体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对手,也都是其他媒体的监督员,同时也要受到其他媒体的监督。
既然针对媒体的社会监督机制正在形成并趋于完善,再搞“媒体义务监督员”这个机制,“用社会监督的方式来增加媒体的自律意识”,这也许可以解释为,当地有关方面对于社会自发形成的监督媒体机制并不满意,于是设计出一个更容易把握和操作的新机制,通过这个新机制来加强对媒体的监督。为保证新机制能够“为我所用”,有关方面不但精心挑选出100名义务监督员,而且还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做到这个份儿上,“媒体义务监督员”机制到底是一种社会监督机制,还是其他性质的监督机制,到底是为了加强媒体的行业自律,还是为了方便管理,答案也许不像有关部门的解释那么明晰。
现在媒体的话语权真的已经很强大了,以至于必须加强监督以防止其被滥用吗?在记者采访动不动就被人殴打、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动不动就吃官司的情况下,媒体的话语权其实是严重发育不良的,这个时候担心其“被滥用”,就好像担心一个乞丐患上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等富贵病那样有点牵强。
防止媒体话语权被滥用永远都是必要的,但是,当务之急更需要防止“监督媒体权”被滥用。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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