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者常常为遭遇政府部门“踢皮球”而烦恼,如今,在广东出现了一个为民请命的“代理人”,上访只要找到它,就不必再四处奔波。这个代理人就是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
今年6月,广东省在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综治中心建设。至9月底,全省1622个镇街(管理区、农场)中,已建成中心797个,在建788个。已建中心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万余宗,已调处11.5万宗,当月成功调处率达88%。群体性事件起数和人数分别下降9.8%和24.8%,一些地市群体性事件甚至实现“零发生”。
终结7年426次上访
53岁的赵某,是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的一名普通种植户。2002年1月,赵某以10080元在湛江市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公司)购买“黑美人”西瓜种子208包耕种。然而十几天后,只有不到三成种子发了芽。同年2月,赵某向县消委会投诉,消委会要求兴农公司赔偿赵某种子,但兴农公司始终没有回音。这一拖,西瓜的农时就被耽误了。之后,由于消委会的权力有限,只能对双方进行调解,但赵某要求对方赔偿误农损失,而兴农公司只愿赔偿种子,双方分歧很大,没有达成协议。
为找到赔偿的法律依据,各方同意将种子送至省农业厅进行检验。在准备出发时,赵某却极力反对,“时间过得太久,我怀疑种子已被掉包了”。送检不成,赔偿就无依据。此时,县工商局拟对兴农公司罚款5万元,但湛江市工商局法制科认为“行政处罚证据不足”。
调解不成,送检不成,处罚不成,县消委会于2002年8月终止对此案的受理。赔了种子和西瓜的赵某一肚子怨气,由此开始了上访路。
7年里,赵某每周上访多则5天,少则两天。他共上访426次。
一件并不复杂的事情,为何7年无法解决?徐闻县综治中心成立后,中心领导对这件事做了详细的分析,最后发现,是因为职能部门在配合、取证、鉴定等方面的工作失误,导致了索赔证据不足,以至于赵某得不到理想的赔偿。
广东省今年开始进行试点的综治中心,以综治办为牵头,以司法所为基础,实现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集中办公、统一运作。为了消灭各部门之间推脱的理由、扯皮的空间,公安、法院、纪检、民政、城管、国土、劳动、文化、交通、安监、林业等各职能部门也有2~3人在综治中心工作,各部门既依法履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受理信访、调处矛盾纠纷。而综治中心的领导通常由各部门的领导轮流担任,通过这种“一岗双责”的模式,将群众上访所提出的问题变成了各部门的份内事。
赵某很快便得到了实质性的回应。2009年10月13日,赵某426次的上访终于成为了历史。
不仅解决问题,更要彻底消除矛盾
然而赵某问题的解决,既不是将售卖劣质种子的企业罚款了事,也不是让赵某与对方对簿公堂。在县综治中心的牵头下,赵某与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调解,最终,赵某认可了综治中心的努力,接受了补偿方案:共计76780元的补偿金。这7万余元中,少部分是兴农公司的赔偿,其他部分由县农业局与工商局承担。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徐闻县综治中心负责人解释说:“民间纠纷的当事人之间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解决纠纷后仍然要在一起工作、生活。司法审判针对的是个案,的确是分清了是非、划分了责任,但在其过程中成本消耗大,而且没有人情味的处理很容易让本来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事变成你死我活的较量。结果易导致矛盾激化,不能根除矛盾,化解纠纷。至于行政处罚,同样也会导致另一方的不满、甚至制造另一个上访者。所以,综治中心解决问题的最大法宝便是调解,通过做深、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消除矛盾,解除心结,理顺社会关系。”
就此案而言,简单的将责任全部归于兴农公司,会引起兴农公司的极大不满。“我只卖了1万元的劣制种子,为什么要我陪7万元?就算是误了农时,那也不全是我的责任,赵某完全可以再买一批种子补种。”所以,最终的结果是双方都得到了较为满意的结果。
综治中心:算社会效益的总账
广东省政法委书记梁伟发表示,尽管目前广东省投入中心建设的资金已经高达1亿3千多万元,但是从社会效益看,这笔投入很划算。
以赵某为例,按照每一次上访花费金额200元的标准来计算,426次共花费8万多元,而且其为上访而耽误的时间最少是两年,这段时间的价值是难以估计的。而其上访所消耗的行政资源更是难以计数,无数次部门协调与会议的花费,尚无人能统计。
赵某上访也许过长,那么就按赵某上访所花费资金的十分之一作为一个普通人上访的标准。每一次上访的背后不总是只有一个人,那么按每次3人计算。现在综治中心已解决各类矛盾11.5万宗,那么就相当于节省了社会成本115000×3×8000=27亿7千万。这是投入的20多倍。这只是上访者一方所花费的成本,至于时间、社会影响、被上访方应对的花费等等其他的社会成本并没有算入其中。 (记者 王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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