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彻底”的改革方案
新区的事在新区办。凡新区能办的事,支持先行先试
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既集中统一领导又发挥各方优势、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
据知情人士透露,9日呈现的方案是候选方案中改革“最彻底”的一个。
据天津市市长黄兴国介绍,改革主要包括:
建立统一的行政架构。撤销滨海新区工委、管委会,撤销塘沽、汉沽、大港区现行建制,建立滨海新区行政区,辖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全境;
构建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建立滨海新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同级机构比原有3个行政区大幅度精简,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也相应减少;
组建两类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类是城区管理机构,成立塘沽、汉沽、大港3个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保留经济管理职能。一类是功能区管理机构,成立9个功能区党组和管委会,主要行使经济发展职能;
形成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运行机制。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凡属于天津市权限范围内的,新区可以自行决定的事情,原则上都下放给新区。凡新区能办的事,支持先行先试。凡新区需要报送国家审批的事项,市有关职能部门不再审批,按程序报送。
“塘沽、汉沽、大港三区辐射地域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全境常住人口147万,此次调整力度之大为国内沿海区域所罕见。”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周立群教授告诉记者。
体制改革分五个阶段推进
从11月中旬到明年1月上旬,陆续选举产生第一届区委区政府等。明年1月底,完成滨海新区党政部门的组建
从今年10月下旬开始至明年1月底,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分为五个阶段有序推进。从11月中旬到明年1月上旬,陆续选举产生第一届区委、区纪委机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明年1月底,完成滨海新区党政部门的组建。
周立群认为,改革方案充分考虑了新区现状,既积极又稳妥。整个功能区拥有了更大职权,也有了更多的时间、空间来发展经济。此外,允许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还应当有创新的条件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记者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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