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和成都市卫生部门调查“血浆种花”事件(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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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和成都市卫生部门调查“血浆种花”事件(2)
2009年11月10日 03:4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成都血液中心:医院负责管理

  昨日下午,成都市血液中心宣传科一陈姓科长称,已接到相关投诉,并向成都市卫生局和四川省卫生厅汇报了情况。

  陈科长表示,查验血袋条形码后确定,该袋血浆被送往双流县第二人民医院储血点。该中心只采集和输送血液,具体使用和管理由各医院输血科(血库)负责。

  双流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经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该医院未出现此情况。

  昨日下午,成都市卫生局政策与宣传处负责人表示,已派专人调查,尚无结果。(记者段修健)

  - 释疑

  1 采集1个月就报废?

  医院条件差易致血液报废

  根据血袋上的标签,血浆采集于今年10月3日13时44分,到2014年10月3日才失效。为何采集完1个月后,就因“报废”而被用作肥料?

  发帖者白先生解释,按照规定,血浆需在零下20度以下冰冻保存,只有大医院才有这样的冷冻条件,小医院只能用冰箱保存,很多血浆很快便不能使用。

  成都市血液中心工作人员证实,血浆保存对温度等有严格要求,偏远不发达地区的医院,储血条件简陋,容易导致血液报废。

  另外,这些医院临床使用血液时,也可能在溶血等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血浆报废。

  2 “废血”随意当肥料?

  废血须由专门机构回收

  发帖者白先生称,报废的血浆,是朋友从医院血库里拿的,并非购得。

  网友担心,“废血”从医院里轻松“外流”,如果被人再次卖入医疗,后果将非常危险,“上面标签和条形码齐全,谁能识别有没有报废?”

  成都市血液中心工作人员称,根据规定,血液在使用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用,然后由输血科(血库)集中回收,进行高压消毒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虽然各医院的操作办法可能不同,但“废血”绝对不能流入社会,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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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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