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悲伤,往往需要诉诸理性的力量。荆州大学生因救人遇难已经过去半个月,许多人的心情仍难以平复。谁也不愿意看到,这曲讴歌人性光辉的交响乐,由于“天价捞尸”及相关部门救援不力等事实,变成全社会一起见证“礼乐崩坏”的活闹剧。
为此,公众希望查明事实真相,以此告慰英雄的在天之灵。然而,据11月7日下午荆州市有关部门所作通报,真相仍然遮遮掩掩,追责与反思看上去更像是在回避与推诿。
通报的要点,一是前面两艘渔船不存在“见死不救”;二是打捞公司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该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已被依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三是当地公安部门处警及时得当,海事局、消防部门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
事发现场的渔船并非随后前来的打捞船,已经多家媒体证实。过度夸大老百姓“见义勇为”的责任,是一种泛道德化观念,不足为训。其他两点结论显系避重就轻,让人失望。
按说“天价打捞”是一种公司行为,结果只抓相关业务人员,却不对公司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置,这不仅不符合事实,也万万不能服众。网友指出,这家公司缺乏(打捞尸体)资质,又数年不缴税,为何不见追究?这家公司何以能够长期存在,有关部门是否应负监管责任?这一连串问题,不能不作出正面回应。
几个部门中,消防支队的战士腰系保险绳和救生衣下水搜救,尽了职责。但具有搜救落水人员责任的海事局,虽然赶到现场,却以缺乏打捞设备等借口作壁上观,很不负责任。有识者不妨在网上搜索,该海事局近年来举行多次水上搜救演习,并于今年8月份以“增强水上搜救能力”为由,新配备一艘装备先进的巡逻艇(海巡31519号)。据介绍,该局2003年7月至2008年6月共救助遇险人员1639人次,人命救助成功率为98.95%。就凭这点,该局新闻发言人凭什么宣称“到了打捞阶段,实在无能为力”?
同样负有救人职责的是距离现场仅3公里的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然而,这家派出所没有专门搜救人员不说,据查陈波获悉事故发生,便是水上派出所所长通知他的。陈波在与大学人员讨价还价过程中,也有公安人员在场,却没有进行阻止。由此引发的问题,一是这家公司为何与水上派出所关系密切?二是既然陈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身在“案发现场”的公安人员又该负什么责任?
该水域乃落水事故多发地带,却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现场既没有明显安全标志,也未配备专门巡逻和搜救人员。也因如此,对这起事故的追责与善后不容再草草了之,有关部门应拿出担责纠错的勇气与决心,以最大诚意化解公众质疑。(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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