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4月,谢才萍接受被告人陈晓容建议,与唐家政等人商议决定再次开设赌场,并议定了赌场规则、赌博方式等。2008年4月至8月期间,谢才萍先后纠集唐家政、张国平(另案处理)、唐晓青、刘井勇、唐勇、夏令、汤炳、龚湛杰、唐川(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形成以谢才萍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实施开设赌场中,不仅实施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的违法犯罪活动,还多次向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行贿,以获得非法保护,从而使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谢才萍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
法院另查明,谢才萍的“保护伞”郭胜、甘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谢才萍等人钱财人民币18万元,并包庇、纵容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法院以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处郭胜、甘勇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
宣判现场
谢才萍:不判死刑就满足了
又讯 昨天,22名被告人到法院时才8时10分,离开庭还有1个多小时。法警们给被告人买来稀饭和包子。谢才萍的胃口不错,早餐吃了两大碗稀饭和4个包子。
据了解,谢才萍在宣判之前,一直很紧张。不太懂法律的她不知道自己会被怎样量刑,不停念叨:“只要不判死刑,我就满足了。”法警一边安慰她,一边给她讲,法律是公正的,法院也会公正判决。
法官在宣读判决书时,其他被告人都直直地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除了谢才萍。从旁听席上望去,只能看到她半边脸,她的眼睛总是不停地往左侧瞟,嘴巴不停地动。据当时坐在旁边的律师称,谢才萍一直小声嘀咕:“我哪是黑社会哦……”
当听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18年时,谢才萍面部表情很平静。宣判完被押回羁押室时,唐家政喊冤枉,走在最后一个的谢才萍立即回应,也喊冤,还爆粗口,对检方和法官骂了两句。
黄冬梅:瘫倒在地被抬出法庭
从一进入法庭,参与赌场放高利贷的黄冬梅和陈晓蓉就开始流泪。法官宣读罪行时,她们一直默默地哭泣。
“被告人黄冬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是主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法官话音刚落,本来站着的黄冬梅“啊”地尖叫一声,失声痛哭,“咚”的一声瘫倒在地。两名法警赶紧去扶她,扶了两次,最后由女法警半抱着将她抬出法庭。回到羁押室,给她倒了热开水,并安慰她好一阵。 (《重庆晚报》供稿)
法官析案 “谢才萍的黑社会用钱买来”
昨天14时,谢才萍案审判长、重庆市五中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洪涛向媒体通报了谢案审判的有关情况。
洪涛说,谢才萍所组织、领导的犯罪团伙已经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
洪涛说,在群众的印象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是打杀等暴力组织,但从司法实践和审理的其他案件来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靠“双拳”起家,打出一片势力范围;一种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谢才萍的黑社会就主要是用钱买来的,不是拳头打出来的。” (记者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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