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要钱好冷酷
“他们把捞尸体当作职业,只图赚钱,没有人性”
当冬泳爱好者、其他大学生、渔夫救出9名大学生和另外一名落水少年后,江面上就再看不到人影了——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已经沉入江中。现场参与救援的两条渔船离开了宝塔湾,下水救人的冬泳队员韩德元、鲁德忠、杨天林也相继上岸。
按两艘渔船渔夫事后给警方的交代,此时因为江面上看不到目标,无法继续施救,所以他们离开了宝塔湾。
“江中救人和游泳池救人是完全不同的,一旦溺水者沉入流动的水中,根本找不到目标,很难施救。”对于渔夫的说法,多次参与水上救援的宝塔湾冬泳队队长王珏认为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渔船离开几十分钟后,两只打捞船向宝塔湾开来。此时,长江大学校领导也闻讯赶到事发现场。“‘活人不救,只捞尸体,打捞一个1.2万元,先交钱,后打捞。’对方开口就是这话……”在场的高阳说。打捞船开到后,没有一点救人的意思,所有的对话都围绕着一个钱字。“救援的理想时间是溺水后的5-7分钟,等打捞船赶到的时候,早已没有‘救人’的希望了。‘见死不救’之所以被误传,是因为同学们把在事发现场的渔船和后来赶到的打捞船混淆了。”王珏认为,救援和打捞的基本事实是:前期,渔夫参与了救人;后期,捞尸者拿不到钱不打捞。
当时校领导身上带的现金不够,答应对方先捞人,剩余的钱随后补上,但打捞船船主不干。其间有女同学“跪求”打捞船船主尽快救人,但对方就是坐在船上不动。无奈,师生们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凑了4000元交给对方,捞尸者才开始打捞,同时扬言:“钱不到位的话,只打捞一个”。
现场多名同学证实,打捞船船主挟尸要价。有的目击者还现场拍下照片为证:画面上,被打捞上来的一具大学生的遗体被绳子绑着,大半个身子浸在水里;一名穿白衬衫的老年男子,一边拉着绑尸体的绳子,一边摆手和岸上的师生谈价要钱,表情木然。捞尸者就干脆坐在船上等着学校领导派人回校取钱。打捞3具遗体,捞尸者前后一共收取了3.6万元。“他们把捞尸体当作职业,只图赚钱,没有人性!”赵超广说。“第一次真实接触社会,很受刺激。我们很单纯,他们只认钱,两个极端。”高阳说。
据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调查,事发现场的两条渔船和后来赶到的两条打捞船,均来自长江对岸的公安县埠河镇,打捞船则专门以打捞尸体为职业。当地群众反映,这些捞尸者曾向他们发放印有“24小时服务,专业人员打捞”的名片,并称如果给他们提供打捞线索,给200元情报费。
挟尸要价事件曝光后,当地警方称有可能以涉嫌敲诈勒索追究其法律责任。知情者还爆料称,之所以敢开出天价捞尸费,是因为一个姓陈的打捞船船主垄断了这一带的打捞业务,其他人如果私自打捞就会受到恐吓甚至被砸船,有“黑社会”嫌疑。
在支持警方打击挟尸要价的同时,人们也不得不承认,捞尸者趁人之危向家属索要高价牟取暴利的事,在绝大多数江河沿岸都曾发生过。
2004年7月7日,武汉新河街幸福里社区一名11岁的小孩溺水,痛失爱子的家长赶至现场后一筹莫展,这时附近江面上的4条私人渔船闻讯赶至,并向家属开出了“捞上来3000元,捞不上来1500元,先交押金1000元”的价格。
2007年7月9日下午,兰州两名外地民工在黄河一沙坑游泳时溺水,接到求助的民警叫来羊皮筏子下水营救,但筏子主人因为费用问题几次放弃打捞救援。4名好心市民冒着生命危险下水义务营救,却遭到围观人群的起哄嘲笑。两个多小时后,溺水民工被捞起,但已气绝身亡。筏子主人得到了3000元的打捞费。
回到这次宝塔湾事件。危险发生后,同学们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当地海事部门、水上派出所、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均以不具备条件、没有专业设备为由,未能提供有效救援和帮助。应该说,这正是打捞船挟尸要价的土壤。
紧急救援,这个本属于公益领域的服务被赤裸裸商业化和营利化,直接或间接地侵蚀着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让生命价值和人的尊严被利欲熏心所践踏。大学生舍己救人牺牲却遭遇捞尸者勒索,再次暴露了政府紧急救援(特别是水上救援)的缺失带来的严重后果。
危险江段安全教育仍需警钟长鸣
“生命很宝贵,失去只是一瞬间的事,所以一定要重视安全”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河滨学生公寓3栋402室,进门左手的架子床床头上插着一面国旗,旁边是一只气压不足的篮球,学校统一购置的被褥还在那里放着,只是主人何东旭永远地离开了。
高阳和何东旭就住这间宿舍,他俩的床铺面对面。回忆50天的相处,高阳说:“他很喜欢和别人分享快乐,他篮球打得好,也教我们打篮球,每天早上叫我们起床。”
何东旭的父亲是一名火车司机,母亲是一名中学教师。由于父母工作太忙,何东旭经常是一个人在家。
何东旭的母亲说,何东旭从小生活自理能力就很强,学习成绩也不错。有一次考试,她把儿子的成绩改了一下,把本来第一名改成了第二名,何东旭知道后,一直吵到学校那里去。“我是怕他骄傲,其实内心里为他高兴。”
让父母最难过的是,出事前一天,何东旭还给父母打过一次电话,嘱咐他们:“要保重身体,爸爸要注意休息,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3名大学生舍己救人的消息传回母校后,长江大学的体育场看台上,每天夜里烛光长明,同学们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哀思。
据同学们讲,陈及时的父亲39岁时才生下儿子,所以取名“及时”。选择建筑专业的陈及时有一个梦想,就是能住在自己设计的房子里,地震也震不倒。遗憾的是,这个愿望他永远也不能实现了。
方招的姐姐方燕称,她知道此事后,一直不敢看电视、报纸和上网,一听到弟弟的名字,她心里像被抽空一样,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学被无情的江水吞噬,这让高阳和其他同学的情绪非常低落。这些天,他一直在思考这件事能给大家带来什么。“人已经牺牲了,如果仅仅局限于敬佩英雄,以后再出事,就没有意义了,所以一定要重视安全。”高阳说。
事实上,宝塔湾这片江段溺水事件频发是当地尽人皆知的事,几乎可以用“前仆后继”了。
每一条生命的逝去,背后都有一颗颗破碎的心!假如这些溺水者安全意识能强一些,悲剧或许能够避免;假如没有溺水者,也就不用去舍己救人了;假如救人者能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营救,他们的父母也就不会痛失爱子,留下一生难以抹平的伤痛。“生命很宝贵,失去只是一瞬间的事,所以一定要重视安全!”高阳说,这句话也是英雄何东旭的父母留给大家的。
要提倡见义勇为还是“见义智为”
见义勇为是否有必要提倡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牺牲
3名大学生舍己救人的事迹被报道后,很快有评论把它和“90后”联系在一起,认为这“给一度遭受非议的‘90后’群体赋予了人性的光辉”,洗刷了90后“垮掉的一代”的恶名。
“对陈及时、方招、何东旭及当天一起参加救人行动的大学生们来说,他们当时的行为,其实是平时道德素养的积累与人性善意在瞬间的爆发,这无关什么‘80后’、‘90后’的人为划分。”上海学者许兴汉说。
事实上,无论“50后”、“60后”,还是“70后”,舍己救人的事迹一直没有间断。1982年,第四军医大学学员张华,因跳入化粪池营救掏粪工人,献出宝贵的生命。此前,也是在陕西,一位叫邵小利的中医学院女生,为抢救落水儿童牺牲。张华牺牲后,社会上曾掀起争论,焦点是“大学生牺牲性命救掏粪工人,到底值不值得?”最终主流的观点是:道德的行为是不考虑值与不值的,它只是人发自内心的一种精神追求,折射出的是人性的光辉和精神的伟岸。
这次,3名大学生为救落水少年牺牲后,人们对英雄表示敬佩的同时开始又一次反思:我们一直提倡的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是否包括自己和自己的亲人?见义勇为,是否有必要提倡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牺牲?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救灾抢险应当是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此前,“舍身救人”曾是教育下一代的典范。
当然,上述规定针对的是心智、体力尚不健全的未成年人。对成年人而言,从理论上说应该有能力判断危险性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陈及时、方招、何东旭3名大学生牺牲后,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追授他们“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与此同时,教育部也追授3人“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目前,荆州市正在着手为英雄们树立一座群雕。
而在网上,也有人提出,尽管3名大学生舍己救人的思想和行为是伟大的,但在不熟悉水情、没有救援经验、没有任何设备、自身安全没有绝对保障的前提下,贸然下水值得反思。一心想着救人的大学生,如果能像冬泳队员那样讲究方法、量力而为,牺牲也许就能避免。
“情况太紧急,小孩眼看要沉下去了,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救人,但也不是贸然下水,下去的都是会水的,包括采用‘人链’救人方式,是有一些理智考虑的。”对于以上的评论,高阳表示坚决反对。不过,高阳也承认,如果没有3名冬泳队员的及时相救,牺牲的就不止3人了。
出事时,因为不会游泳,高阳没有下水,他第一时间拨打了110、119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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