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强案庭审60多个小时 黎强自称"接受法制教育"(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黎强案庭审60多个小时 黎强自称"接受法制教育"(2)
2009年11月03日 02:54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靠爬楼梯锻炼身体

  面对40名辩护律师,冉劲坦言“并不紧张”。冉劲介绍,经过审查阶段的工作,他们对240多本案卷上的内容了然于心。准备了完整的出庭预案,数百个问题提纲。

  尽管如此,每天的庭审后,冉劲和战友都会针对当天的庭审情况及时细化方案,对第二天庭审的部署进行完善,对最终形成的公诉词及答辩提纲等进行局部调整整理。

  冉劲称,作为公诉人,保持体能很重要。没有充裕时间,冉劲就选择用爬楼梯的方式进行锻炼,每天上班、回家,他都会爬上六七层楼。此外,每天的工间操他也是一节不落。为了顺畅地念完起诉书,冉劲在庭审前仍不忘通过锻炼气息、喝浓茶等方法,确保最佳精神状态。

  黎强自称“接受法制教育”

  “庭审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冉劲称,在他办理了数百起案件中,还没有遇到这种持久战。据统计,从10月26日到31日,“黎强”案足足花了6天。庭审时间长达60多个小时,每天的庭审时间最长13个小时,最短也有9个多小时。庭审中,一坐就要三四个钟头,再口干舌燥,公诉人都不敢喝太多水,避免经常上厕所。

  法庭调查中,公诉人用一个个巧妙的问题,从对方口中“挖”得信息。举证过程中,他们更是举示了52组1849件证据。持续13个小时的辩论后,连被告人黎强也感叹“6天的庭审是法制教育”。肖庆隆哽咽道:“假如生命可以换回时间的倒流,我愿舍弃生命来换取人格和尊严,希望用我的犯罪事实来警醒世人。”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一场“持久战”打完,冉劲和同事们选择了回家睡觉。昨天,他们又回到岗位,开始查办新的案件。

  涉黑组织是黑社会初级形态

  “我们坚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一切敢于危害人民、对抗社会、挑战法治的黑恶势力都必将被历史所唾弃!都必将被人民所唾弃!黎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就是最好的例证。”10月29日晚6时许,冉劲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宣读了公诉词,对黎强团伙犯下的罪行进行了声讨和控诉。

  冉劲称,黎强涉黑组织形式比较特殊。以合法的公司为依托,采取公司化的管理,形成了比较完整、稳定的组织关系。以区别于传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黎强披着市人大代表的红色外衣,幕后操纵信访,以行使信访权为名,谋非法敛财之实”。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涉“黑”组织构成要件。

  冉劲解释,涉黑组织只是黑社会的初级形态,还不像西方一些黑社会组织那样完善。用黑社会的印象,来对比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不准确的。在我国,之所以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就是要将黑社会发展扼杀在起步阶段。

  新闻链接》》

    公诉机关概述黎强涉案特点

  1组织结构隐蔽。

  以合法公司企业为依托,采取公司化管理模式,以家族成员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层级分明、架构清晰的组织关系,组织内部基于经济利益形成自愿的依附关系。利用公司企业已有的组织架构,网络公司企业中部分人员,为追逐不法利益,实施系列有组织犯罪。

  2黑商融合突出。

  公司规模逐渐壮大,既有合法经营收益,又有有组织犯罪所得,以偷税、非法经营等手段聚敛钱财,经济势力雄厚。为实现对商业利益追逐的最大化,采取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实施有组织犯罪,借机获利,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亦黑亦商。

  3渗透控制的特征明显。

  该组织通过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施压,以及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等手法,有意识地向经济、政治领域渗透。其意欲称霸重庆客运市场,公然破坏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本版稿件由记者 罗玺 采写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